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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0-3-4 20:07 编辑
第一、“无尽不循环小数ln23与 0.333…… 虽有不同之处,但也有共同之处。共同之处是它们都具有永远写不到底的性质”,这应该说是每个数学人的共识。我们的分歧在于它们的不同之处。我认为它们不同之处在于:①无限循环小数0.333……是有理数,它能化成分数;而ln23是无理数,它不能化成分数。②无限循环小数0.333……一旦给出,它每个数位上的数都已确定。如它第n个数位上的数字,不管n为何值(那怕n趋向于无穷)它的数字都是3;但无尽不循环小数ln23则无此性质。你虽然用手机上的计算器功能,算出了ln23 =3.13549421592914969080675283181……,但你不能因此确定第n(n>33)位上的数字。③无限循环小数0.333……能够写出它的不足近似值数列{0.3,0.33,0.333,………},从而可用你的“趋向性极限”求出它的值(你称的极限值)是1/3,但ln23则写不出它的不足近似值数列,不能用你的“趋向性极限”求出它的值(你称的极限值)。你可能要说,我可以根据ln23 =3.13549421592914969080675283181……,写出它的的不足近似值数列{3,3. 1,3.13,3.135,……}不就可以用“趋向性极限”求出它的值吗?但有两个问题莫法回避:①必须先用计算工具算出ln23的值;②必须验证{3,3. 1,3.13,3.135,……}是康托尔基本数列。第①个问题既已算出了出ln23的值,你认为还有必要去求它的“趋向性极限”吗?第②个问题则基本没有这种可能。这就是我所说的无限循环小数和无限不循环小数的本质区别。注意:无限循环小数和无限不循环小数一旦给定,它们都是定数。关于无限不循环小数表成十进制小数是定数的问题,请参阅徐利治《论数学方法学》P500页。
第二、我说的“因为0.333……不是定数,所以,0.333……不是定数。”是根据你的“根据写不到底的事实,0.333……不是定数”推演而得的;这说明以直觉立论必导致逻辑错误。因此直觉得到的结果不能作为数学论证的前提。就是直觉主义领军人物布劳威尔的不动点定理,也是经过严格的数学证明后才得到应用的。其实,无限循环小数可化为分数只要承认无穷就能做到。请看以下两例:
1、求证:无限循小数0.999……=1(无穷范围,潜、实均可)
证明(反证法):假设无限循环小数0.999……<1,则存在纯小数c使不等式0.999……<c<1成立,由于c>0.999……,根据逐位比较法:纯小数c在小数点的后边至少存在某一数位上的数字大于9,这与9是0到9这10个数字中的最大数矛盾。所以c不存在,故假设不成立。所以无限循环小数0.999……=1。本法只承认在无穷(潜、实无穷均可)范围内逐位比较法可用,其论证与潜、实无穷无关。
2、求证:0.333……=1/3(潜无穷法式)
证明:设x=0.333……①,①的两端同乘以10得:10x=3+x ②,对②移项并类得:9x=3 ③,③的两端同除以9得:x=1/3,所以,0.333……=1/3。本法的证明过程中,直觉主义者认为②式两端的x不等,右边的x应比左边的x少一个。产生这种看法的原因是对潜无穷中的∞理解错误。因在替无穷理论中∞只表示一种趋势,且有任何有界量与∞的和仍是∞,即10×0.333……=3+0.333……左边、右边的0.333……都是无尽小数,都有无穷无尽,写不到底的特点。所以没有理由认为左边的无穷无尽比右边的无穷无尽多。
第三:关于Brouwer三分律反例,先生认为:“ 应当说那三个命题(Q=0;Q>0;Q<0)都是不可判断命题,不能使用三分律得出那个实数Q,这时 才可以说这个反例不存在。”这恰恰是错误的。这是因为实数的三分律是这样的:对于任意两个实数a,b,a=b,a<b,a>b这三个式子中有且只有一个成立(数学中也叫实数的三歧性)。所以,对于Brouwer给出的三个命题Q=0,Q<0,Q>0有且只有一个成立,Brouwer所构造的Q必然满足实数的三分律。如果三个都不成立即无法判定Q和0的大小关系,那么它就是三分律反例;如果有两个以上(即两个或三个)都成立那就是悖论。先生为了反对实无穷,为潜无穷站台。把潜无穷存在的三分律反例,转嫁、栽脏给实无穷。这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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