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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ngxinping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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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29楼:
你说:“我可能在言词用语上伤害了您,向您表示歉意。”——我接受你的道歉。这样我们可以在下面多说一些。GB+
你说:“几个不像样的馒头”只是一种形容,也可以说,凡是未达终点的研究,都可称为“不像样”。任何事物都一样,都是从不像样到很是个样的发展过程。——“大多数的科学家对于最高级的形容词和夸张手法都是深恶痛绝的,…(贝弗里奇)”学术上还是开门见山好。再说,牛顿力学并不是终点,它“不像样”?只要在一定阶段得到人们承认的,都不能称为“不像样”,(骨子里是自高自大。)说从低级到高级更实事求是、更具科学精神。
你说:如果搞科学研究者,不敢承认或认识不到自己存在的错误或问题,固执己见,研究工作就不可能有良好的进展。——你是不是真的能做到,我不清楚,冲你这几句话,不妨就你在22楼的下面的话试一试你是否你能做到。
你说:现在,我可以告诉楼主及网友们,想利用数学表达式等类似形式证明哥猜,是一条不归之路。现在说起来,理由很简单:任何数学表达式都需要有计算结果予以证明,也就是实践检验,那么,何人能过充分大这个鬼门关?从无穷大角度想,无论计算机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不能完成那个充分大(无穷)的计算,永远计算不到无穷大的数,这是其一。
——我觉得你没有弄清楚数学科普作品、数学教科书、数学实验、数学证明(论文)之间的差别。你弄清楚了,就不会说“任何数学表达式都需要有计算结果予以证明,也就是实践检验,那么,何人能过充分大这个鬼门关?”
——如果你还不明白。你再找几本数学杂志看20~30篇数学证明(论文),看一看它们是不是如你说的“任何数学表达式都需要有计算结果予以证明”。如果大多数的数学证明(论文)是这样的,你才有资格说这句。(说话要有证据。)如果一篇也找不到,那不过是你想来一个空穴来风、标新立异、一鸣惊人而已。人常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多看一看别人的证明吧。
……关于其二,可以看出你根本不了解“9+9”~“1+2”的研究历史,只是凭空想象,这不值得多说。
发表于 2010-12-23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楼主:您好!
1、在讨论问题之前,先划分一下固执己见的界线,将有利于深入讨论。我认为,若不能以充分理由(有理论依据)说服对方时,不能说对方固执己见和不承认错误,再就是最好能明确地承认在某些方面欠考虑,或者,承认对方的陈述是正确的等类似态度。
2、以理服人,而不能只有结论性的定义,而不讲道理。最好不用讽刺挖苦之类言词。下面进入正题。
第一,如果数学表达式已经成为公认(成熟),就没有必要运用时去证明和验证,只是在讲课时,需要给学生讲述证明及证明过程。
第二,哥猜和素数的有关算式及论点等,因为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公认成果,则需要证明,即使已经得到公认,他人照旧可以提出质疑或继续探索新的途径(任何事物都是如此)。从科学角度讲,即使是成熟和公认的理论,有人愿意提出异议,也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很正常。
第三,总结前人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个人见解,必然有背于新见解之前的一些知识或论述。只要新见解能够从理论和客观事实上说明问题,就应该承认其进步性。
第四,凡是新的探索,必然是新面孔,新思路,新途径等,必然有与众不同之处。否则,就不能称谓新。是否为空穴来风,那就要看其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逻辑思维。其它的有关内容,不说也罢。
第五,我说:“现在,我可以告诉楼主及网友们,想利用数学表达式等类似形式证明哥猜,是一条不归之路。……。”是通过对客观事实分析而得到的,是否有道理,那是需要每个具体人去理解和认识了,在此,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和认识提交给网友们,也希望能得到质疑,并愿意回答质疑。
第六,从破解哥猜角度讲,我理解有三条路可走,其一是,精确的计算方法;其二是,带有误差的计算方法;其三是,定性分析和证明法。
前两种方法,都没有离开计算,无论得到的是什么样的计算式,都需要通过必要的验算和验证。于是,就存在验算到何时,才是个头。从理论上讲,没有个头。比如说,您说验算到一千万,他就会说,可能在一千万零一处就会不符合您的计算规律等,您说到底应该到什么位置合适?我认为,谁也说不出来,所以,王元院士就搞出了个充分大,因为,他也说不清楚,他也没有认识到计算式法不可行的真实原因,只是一种感觉或叫意识,也是因为他不知道走哪途径为最佳。
我认为走定性分析和证明这条路为最佳,是通过综合分析面得到的。因为这条路是从客观事实角度出发,通过严谨的、科学的逻辑分析和证明,让人们从根本上认识到就是那个理儿,而且还要消除人们的疑虑。如果仍有人存在疑虑,那就需要自己加深概念和知识面啦。当然,帮助理解,也是必然的。因为作者是在推广或普及新知识。
随想随写,错误难免,望能有针对性地直言评述、斧正和赐教。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36楼:
很难碰到一位能就事论事地讨论问题,能解答对方质疑问题的人,——这样才能水落石出。我们不妨再讨论一次,在进一步讨论40楼中的①之前,现在不得不把你说的、也就是  楼中②的其中一条(见下面。)讲一讲了:
你说:“通常p2称为:一个素数。不能称为:一个素数的积。所以,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只能是p2p3,不包括p2,
2=2,6=2×3,156=2×2×3×13。……
A,有人称它们是“连乘积”。(陈景润,初等数论Ⅰ,24、27、28页。——但是,从29页起,陈景润也称为“标准分解式”。)
——按陈景润的前一个说法,2、3等是“连乘积”的特例,你的说法不成立。按陈景润的后一个说法,你的说法成立。
B,有人称它们是“数约分解式”。(王志雄,余新河数学题与哥德巴赫猜想,47页。)
C,国外称他们是“prime-power factorization”(我查了一下金山词霸,估计应该翻译为“素因字乘方的分解式”。)
综上所述,称“素因字乘方的分解式”最恰如其分、最合理,不产生歧义。
由此可见,无论从数学专业上讲,还是从语文上讲,(特别要考虑到《党历博览》的写作者的语文水平。)
2010年,《党历博览》(请考虑其权威性!)在2010年第11期中的《中科院整顿中的胡耀邦和陈景润》这样评价“1+2”:
论文初步证明了“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素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素数的乘积,即1+2”,
你要反驳《党历博览》中关于陈景润“1+2”的评价,多争没有意义,请你引用一下“1+2”中有关条文即可。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36楼:
你一直在说“行业语言”,问题就出在这个“行业语言”上,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时代的确实无疑的观念是下一个时代的难题。——托尼。”只有解决这个难题,科学才能前进,例如,地心说→日心说;燃素说→氧化说;外电路中电流从+到-说→外电路中电流从-到+说。
上世纪被认为确实无疑的观念“殆素数”,到了本世纪已经成为一个难题。——你看,谁也说不清楚陈氏定理,(你不是也对陈景润、邵品踪的解释提出了异议吗?)
你说的是两个自然数相加的问题,我觉得应该先讨论自然数,再讨论两个自然数相加,最后讨论你的s(x),(如果讨论顺利的话。)
2=2,6=2×3,156=2×2×3×13。……
A,有人称它们是“连乘积”。陈景润,初等数论Ⅰ,24页的引理11中这样写道:“每一个大于1的整数a都可以分解成素因数的连乘积,……”在27页的定理1中以称为连乘积。
——按这种说法,2、3等是“连乘积”的特例,(不然的话,就把全体素数排斥了。)你的说法不能成立。
B,有人称它们是“数约数分解式”。(王志雄,余新河数学题与哥德巴赫猜想,47页。)陈景润在29页起改称“标准分解式”。
——分解的结果不是素数就是合数。你的说法可以成立。
——这就是一个表达式两个名称造成的混乱。国际上是怎么说的呢?
C,国外称他们是“prime-power factorization”(我查了一下金山词霸,估计应该翻译为“素因数乘方的分解式”。)
综上所述,称“素因数乘方的分解式”最恰如其分、最合理,一种说法不产生歧义。
——我们应该与国际接轨。
现在再来看“1+2”论文标题中的“不超过二个素数的乘积”。
——按A“连乘积”的说法,“2”中可以有“1”(素数)。
——按B“素因数乘方的分解式”的说法,“2”=“1×1”(合数)。因为“1+1×1”与“1+1”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其答案数量是需要用不同的计算公式来计算的。
——这都是“连乘积”惹的祸。
面对说不清陈氏定理的混乱局面,《党历博览》考虑了各种解释后,这样评价“1+2”:
论文初步证明了“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素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素数的乘积,即1+2”,
——也许,我们可以从“殆素数中可以有素数”说→“殆素数仅仅是合数”说。
发表于 2010-12-2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楼主所用概念是不标准的,是民科的特点,刘丹先生的论述是比较准确的。
发表于 2010-12-28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一个过去的人,有何问题和错误,认知即可,没有必要在此较真儿。
若为探索真理,未必需要选择此途径。不管他人有何评论或评价,我们从中借鉴即可。
我早就说过,不能以半落子工程“理论”为据证明哥猜,也别指望在这些半落子工程上,能够建起高楼大厦。
发表于 2010-12-2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童信平先生,这里插两句嘴:
您认为党史博览所说的“仅仅是...”是褒义还是贬义?
如果您认为是贬义,恐怕是一厢情愿了。
敝国对于那些公认能超过外国人的成果向来是视为无价之宝的,哪怕“仅仅是”一丁点的超过。
所以这里的意思我认为是,外国人只能做到“仅仅是”3个,4个,N个,而我们能做到“仅仅是”2个,所以我们自豪,我们骄傲,我们的制度无比优越。。。
童先生还是别管那么多,让自己的成果为世界公认才行。
发表于 2010-12-3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下面引用由qingjiao2010/12/29 11:13pm 发表的内容:
童信平先生,这里插两句嘴:
您认为党史博览所说的“仅仅是...”是褒义还是贬义?
如果您认为是贬义,恐怕是一厢情愿了。
敝国对于那些公认能超过外国人的成果向来是视为无价之宝的,哪怕“仅仅是”一丁点的超过 ...
完全同意qingjiao先生的观点。
另外我认为陈氏定理正确表示应为“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素数与不超过两个素因数之积的和”,即“1+2”。那个"仅仅是”是某些人想贬低陈氏定理加上的。
  
发表于 2010-12-30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宇澄清万里埃——《党史博览》公布了真实的1+2

下面引用由大傻88888882010/12/30 09:45am 发表的内容:
完全同意qingjiao先生的观点。
另外我认为陈氏定理正确表示应为“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素数与不超过两个素因数之积的和”,即“1+2”。那个"仅仅是”是某些人想贬低陈氏定理加上的。
陈氏定理的“2”究竟包不包含纯素数的情况,这里嘴很杂,我看也不是重点。重点是“仅仅是”是褒义还是贬义?我认为即使有“仅仅是”这几个字,按照我D一惯的作风,也是褒义的意思,而且是强调(数量少)的赞扬,绝非童先生想当然的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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