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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歌德三十年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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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试看今日之天下,有谁人能否定我的哥猜命题及其证明。
我对“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表二奇素数之和”的哥猜原命题用最通俗的数理语言描述为:“形如2(n+2)能够找到一个不大于n的正整数m∈{2ij+i+j|i,j∈N+} 使得2(n+2)={1+2m}(素数)+{3+2(n-m)}(素数) 成立.”
其证明请详见本吧《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
哥猜问题近三百年不得解决,其主要原因是人们把原本朴素简单的命题复杂化了。越搞越复杂以致陷入泥潭。提请初涉者务必注意这一点,千万不要步陈景润氏“1+2”后尘。
正是
“a+b”到“1+2”,无奈哥猜半分毫。马氏分流归纳法,陈氏还魂瞪眼瞧。
圆法筛法殆素数, 无奈哥猜半分毫。中华马氏新命题,王元结舌瞪眼瞧。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朗朗乾坤,日月昭昭。孰是孰非,自在人心。历史会证明一切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4-2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哥猜原题是: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表二奇素数之和。用最通俗的数理语言描述为:形如2(n+2)
能够找到一个不大于n的正整数m 使得2(n+2)={1+2m}(素数)+{3+2(n-m)}(素数) 成立.
其证明请详见本吧《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
哥猜问题近三百年不得解决,其主要原因是人们把原本朴素简单的命题复杂化了。越搞越复杂以致陷入泥潭。提请初涉者务必注意这一点,千万不要步陈景润氏后尘。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我看不懂陈氏定理。陈的”1+2“与”1+1”风马牛不相及。不懂也罢,免得耗费生命。我就是因看不懂“1+2”才走上标新立异证哥猜之路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我看不懂陈氏定理。陈的”1+2“与”1+1”风马牛不相及。不懂也罢,免得耗费生命。我就是因看不懂“1+2”才走上标新立异证哥猜之路的。
同样,陈氏还魂亦会对马氏分流归纳法瞪眼瞧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4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我看不懂陈氏定理。陈的”1+2“与”1+1”风马牛不相及。不懂也罢,免得耗费生命。我就是因看不懂“1+2”才走上标新立异证哥猜之路的。
同样,陈氏还魂亦会对马氏分流归纳法瞪眼瞧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大傻8888888:欢迎各再次光临。但不欢迎大话空话。有事说事,没事靠边稍息,瞪眼瞧。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各位网友:大家好。
王元结舌瞪眼瞧
“9+9”到“1+2”,无奈哥猜半分毫。
马氏分流归纳法,陈氏还魂瞪眼瞧。
素数定理上帝造,无奈哥猜半分毫。
中华马氏新定理,王元结舌瞪眼瞧。
注:中华马氏新定理---马氏奇合数定理、马氏奇素数定理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我对“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表二奇素数之和”的哥猜原命题用最通俗的数理语言描述为:“形如2(n+2)能够找到一个不大于n的正整数m∈{2ij+i+j|i,j∈N+} 使得2(n+2)={1+2m}(素数)+{3+2(n-m)}(素数) 成立.”
其证明请详见本吧《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
哥猜问题近三百年不得解决,其主要原因是人们把原本朴素简单的命题复杂化了。越搞越复杂以致陷入泥潭。提请初涉者务必注意这一点,千万不要步陈景润氏“1+2”后尘。
正是
“a+b”到“1+2”,无奈哥猜半分毫。马氏分流归纳法,陈氏还魂瞪眼瞧。
圆法筛法殆素数, 无奈哥猜半分毫。中华马氏新命题,王元结舌瞪眼瞧。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朗朗乾坤,日月昭昭。孰是孰非,自在人心。历史会证明一切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22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c.ds根本就不懂马氏分流归纳法,居然将N+分流为k=m与k=m+3q两种情况。马氏分流归纳法是将N+分流为k=m∈CN+{2ij+i+j|i,j∈N+}与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请大家比较各自两种情况的不同。马氏分流的理论依据是:N+=CN+{2ij+i+j|i,j∈N+}{+}{2ij+i+j|i,j∈N+}。显然c.ds是在自以为是地胡乱分流。他根本就拿不出其分流的理论依据。孰是孰非,孰食孰屎,明眼人自明。历史也会证明一切的。王元及其徒子徒孙瞪眼瞧瞧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25楼
我《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采用创新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从理论上证明了“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表二奇素数之和”的必然性---也就是从科学理论上回答了“m”存在的必然性。“m”既然在理论上存在,从实践论上讲就是“能够找到”或“可以找到”。理论上不存在的东西,在实践上无论如何都是找不到的---这就是我文的逻辑。至于如何才能找到具体的“m”,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我文1°中也作出了范例:2(1+2)={1+2*1}素数+{3+2(1-1)}素数 2(4+2)={1+2*2}素数+{3+2(4-2)}素数 请您比照一一去作一一去验证吧。但愿您能找出个反例来!!!
务请先生注意:哥猜要的是理论上的成立证明,不是实际上的一一验证。
再强调一遍“至于如何才能找到具体的“m”,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我文1°中也作出了范例:2(1+2)={1+2*1}素数+{3+2(1-1)}素数 2(4+2)={1+2*2}素数+{3+2(4-2)}素数 请您比照一一去作一一去验证吧。但愿您能找出个反例来!!!”。
当然,您尽可用您的“双异因子奇合数的欧拉函数积和分配律”去证明、验证什么---那完全是您自己的事。我这次明确告诉您:“双异因子奇合数的欧拉函数积和分配律”与我对我哥猜命题的理论证明一无用处。谢您陈的的好意啦。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历史会证明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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