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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第 35 楼yyahmxw先生:你好!
一. 你第31楼的转贴从何而来?
二. 楼主heyide1818在证明
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时,共有两条定义和五条定理.
三.你第31楼的转贴中活生生地砍掉了两条定义和两条定理.这种肆无忌惮地割裂和歪曲原作的卑劣行径,是违背著作权法的.特此提出严正警告!
转帖,供参考:
有人说证明了“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其证明的过程为:
主要通过三个“定理”的证明,其中
定理1 设p1,…, pn表由小到大排序的前n个奇素数,则
x=p1…pn ⇒2x-pk 为一合数,(k=1,2,…,n)。
定理2 设x n 是满足定理1的最小的x,则
x n<pn<2x n-7⇒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定理3 当n充分大时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并且在整个证明中,始终没有对2x n -pk使用不超过2x n的那些奇素数去检验其素因数分解中是否有超过1个的素因数。
怎知这满足定理3的2x n存在呢?众所周知,“定理1”对于这个2x n的存在是毫无帮助的。
“定理1” 一看就知对,作者却给出了一个“详细”的证明,这倒无妨。严重的是“定理3”竟在没有证明2x n -pk为一合数的情况下,凭空宣布了定理成立。该证明的一直没有证明。
其原因是把“定理2”中的假设误认为已知。注意:
“x n<pn<2x n-7⇒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的意思应为“若2x n -pk 为一合数且x n<pn<2x n-7,则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只是供楼主参考,不参考也无妨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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