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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yide1818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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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5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转帖,供参考:
    有人说证明了“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其证明的过程为:
    主要通过三个“定理”的证明,其中
    定理1 设p1,…, pn表由小到大排序的前n个奇素数,则
    x=p1…pn ⇒2x-pk 为一合数,(k=1,2,…,n)。
    定理2  设x n 是满足定理1的最小的x,则
    x n<pn<2x n-7⇒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定理3  当n充分大时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并且在整个证明中,始终没有对2x n -pk使用不超过2x n的那些奇素数去检验其素因数分解中是否有超过1个的素因数。
    怎知这满足定理3的2x n存在呢?众所周知,“定理1”对于这个2x n的存在是毫无帮助的。
    “定理1” 一看就知对,作者却给出了一个“详细”的证明,这倒无妨。严重的是“定理3”竟在没有证明2x n -pk为一合数的情况下,凭空宣布了定理成立。该证明的一直没有证明。
    其原因是把“定理2”中的假设误认为已知。注意:
    “x n<pn<2x n-7⇒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的意思应为“若2x n -pk 为一合数且x n<pn<2x n-7,则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发表于 2006-1-15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楼主在证明
      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时共有五条定理.第31楼yyahmxw竟然当众删除了两条.这是指鹿为马的新典故.
发表于 2006-1-1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这个贴子最后由不懂就问在 2006/01/16 11:53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hzes5016222006/01/13 09:56pm 发表的内容:
从Pn到Xn有且仅有单值映射,而从Xn到Pn既有单值映射又有多值映射.特别提请第8楼不懂就问先生注意!-=-=-=-=- 以下内容由 hzes501622 在  时添加 -=-=-=-=-
要是/不懂就问/先生弄懂了极限理论,就会确认楼主的证明非 ...
不参加讨论,争论没意义,灌灌水可以。
如果将定理4、5用严格的数学语言表述,我一定参加讨论。
例如陈氏定理(1+2)是这样表述的:
存在正数N,对任何大于N的偶数X,找得到素数p(含1个素因子)和
至多含2个素因子的整数n,使得X=p+n
很多人大偶数的含义没有搞懂,由此引起不必要的争论!
要求楼主的说法严格一点不过份吧!
发表于 2006-1-1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不懂就问/先生:你好!
一. 你在第8楼提出/Pn增大对应的Xn也增大/的看法是不对的.有人在第16楼已经给你指出了.盼能虚心接受考验.
二.你认为楼主的论述具体来说有哪里不够严格,请指出来,以便商榷.
发表于 2006-1-16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yyahmxw先生:你好!
一. 你第31楼的转贴从何而来?
二. 楼主heyide1818在证明
     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时,共有两条定义和五条定理.
三.你第31楼的转贴中活生生地砍掉了两条定义和两条定理.这种肆无忌惮地割裂和歪曲原作的卑劣行径,是违背著作权法的.特此提出严正警告!
发表于 2006-1-1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第28搂的kenck先生:你好!
一.谢谢你耐心地看完了楼主的论文和各种各样的回复!
二.你可否推荐楼主的论文在好的刊物上发表?
发表于 2006-1-1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第 35 楼yyahmxw先生:你好!
一. 你第31楼的转贴从何而来?
二. 楼主heyide1818在证明
     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时,共有两条定义和五条定理.
三.你第31楼的转贴中活生生地砍掉了两条定义和两条定理.这种肆无忌惮地割裂和歪曲原作的卑劣行径,是违背著作权法的.特此提出严正警告!
转帖,供参考:
   有人说证明了“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其证明的过程为:
   主要通过三个“定理”的证明,其中
   定理1 设p1,…, pn表由小到大排序的前n个奇素数,则
   x=p1…pn ⇒2x-pk 为一合数,(k=1,2,…,n)。
   定理2  设x n 是满足定理1的最小的x,则
   x n<pn<2x n-7⇒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定理3  当n充分大时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并且在整个证明中,始终没有对2x n -pk使用不超过2x n的那些奇素数去检验其素因数分解中是否有超过1个的素因数。
   怎知这满足定理3的2x n存在呢?众所周知,“定理1”对于这个2x n的存在是毫无帮助的。
   “定理1” 一看就知对,作者却给出了一个“详细”的证明,这倒无妨。严重的是“定理3”竟在没有证明2x n -pk为一合数的情况下,凭空宣布了定理成立。该证明的一直没有证明。
   其原因是把“定理2”中的假设误认为已知。注意:
   “x n<pn<2x n-7⇒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的意思应为“若2x n -pk 为一合数且x n<pn<2x n-7,则2x n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只是供楼主参考,不参考也无妨呀!
发表于 2006-1-1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割裂和歪曲原作的卑劣行径,只对学术上的伪君子有参考价值.
学术上的老实人,无一不反对上述卑劣行径.
 楼主| 发表于 2006-1-1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不懂就问先生:当n充分大时,Pn/Xn是小于1,还是大于1?要搞清这个问题,就必须先搞懂极限理论.你现在进行验证的思路和办法,都偏离了n充分大这一前提.
发表于 2006-1-18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存在大偶数不可表为两个奇素数之和

楼主说得在理.我认为验证时要注意客观存在的各种趋势及其变化,而不能采取实用主义.具体来说,要注意Xn不大于Xn+1(楼主定理)和n充分大所存在的各种趋势及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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