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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engyong 于 2016-9-3 08:44 编辑
关于 3 . 你没有看明白我的话. 再帖一次:
2. 在你另一楼的帖子说:
"1、需要写在前面的话
坎泊在证明四色猜测时,遗漏了有两条连通链的、且该两链有两个以上相交顶点的5—轮构形。因而在十一年后,赫渥特构造了具有这种构形特点的图。由于坎泊与赫渥特都不能对其进行4—着色,所以就得出坎泊的证明是错误的结论。敢峰先生就是从这种具有两条连通链、且该两链有两个以上相交顶点(一个是两链的共同起始顶点,敢峰先生叫“粘结点”,另一个是两链的交叉顶点,敢峰先生叫“相交点”)的5—轮构形开始,进行二十次大演绎而得到敢峰与米勒图的(由于敢峰与米勒几乎是同一时间构造出该图的,所以叫敢峰与米勒图,简称GM—图)。"
我认为坎泊与赫渥特在原稍加一些顶点和边, 就"不能对其进行4—着色" . 说明他们还没有了解平面连通图着色的本质. 我现在是发现了平面图着色的本质,
所以对任何复杂的平面连通图(只要你能给我)都能顺利完成图的正常4-着色.
换句话说,他们的方法是否站得住脚还有待商榷. 而敢峰也是在他们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的,因此敢峰的结论是否站得住脚还有待商榷.
在上面我说的话没有你说的:
"3. 你既然认为在坎泊图和赫渥特图的基础上加上一些顶点和边,就可以成为"不能对其进行4—着色",那你为什么不用你的反例来否定四色猜测呢。"
关于" 5. 、你要否定坎泊和敢峰,就得拿出你的理由来,在没有拿出理由之前,还是不要先对别人的观点进行否定最好。"
答: 我 说"换句话说,他们的方法是否站得住脚还有待商榷. 而敢峰也是在他们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的,因此敢峰的结论是否站得住脚还有待商榷."
我是留有余地的.
当然,你要我说出怀疑的理由, 就是我认为坎泊和赫渥特还没有了解平面连痛图着色的本质, 所以他们"
在十一年后,赫渥特构造了具有这种构形特点的图。由于坎泊与赫渥特都不能对其进行4—着色,所以就得出坎泊的证明是错误的结论。"(注意:这是你说的,别扯到我头上)
所以坎泊图和赫渥特的理论是否站得住脚值得商榷, 因为他们自己都认错了.
你说
" 我认为我与董德周,张彧典,米勒对渥特图的着色,以及敢峰,我,张彧典对敢峰和米勒图的着色,都是对坎泊证明的补充和完善。"
我把你的4点接上
" 4、光能给图着色,不等于是证明。阿贝尔着了那么多的图,都是4—可着色的,你能说他就证明了四色猜测吗。他还不是没有把所有的图都着色完嘛。
"
也就是说"张彧典对敢峰和米勒图的着色,都是对坎泊证明的补充和完善。" 他们把米勒对渥特图实现正常4-着色, 同时后面的图也复杂多了.这样就证明了四色定理? 难道就没有更复杂的图了吗? 如何证明?
关于6.
我的原话是:
3. 我认为证明四色定理仅仅是证明构形可约(即可4-着色), 还是不够的. 因为我遇到了多个可约的构形(已经是正常4着色),由它们组成一个新的子图,同样还会出现有颜色冲突(这是我的定义,即两个相同颜色的顶点可以有一条邻接边).
注意: 每个括弧中的语句是它前面名词或陈述的补充说明.
也就是说:
颜色冲突(这是我的定义,即两个相同颜色的顶点有一条邻接边d的情况是不允许的,并称之为顶点颜色冲突).
" 颜色冲突" 类似你常说的"不可4-着色"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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