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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limqiu 于 2017-3-9 05:29 编辑
记得匈牙利美国籍数学家曾写过一本【朴素集合论】
我们要试着用使用比他那个朴素集合论更朴素的“集论”来讨论 ZFC.
我们能否做到只有拭目以待了,但是不试试是不行的。带着朴素, 应该说是近乎原始的""人文""感情的人前赴后继地想要扳倒ZFC集合论。过去的不说,现在的这拨人的共性是基本看不懂 ZFC. 认真说来,到底有没有人实际上通读过哪怕一本集论的书的,也是个问号。本人不想以此居傲, 人各有所长。不过没有朴素再朴素的集论的半把刷子,你怎么扳倒 ZFC? 就算是为了军事上的知己知彼, 你也得学着点不是吗? 不会说话你哪来话语权?不错你可以出钱说话,但也不过是说给跟自己一样的人听听而已。中国是不乏有创举的民科,但真正出息的都是下了功夫可以在专业圈子里说内行话的。你可以保持赤子之心, 但不能拒绝学说话。
朴素地说,集合是对应于概念外延的数学对象。两个概念逻辑意义上等价当且仅当其外延相等,而外延相等就是它们拥有相同的成员. 在这个意义上没有什么非正常或者未完成集合,集合都是既存的,确定的。否则就不是集合。
我们知道或者听说过用内涵确定集合会产生悖论,例如罗素悖论。在我看来,用内涵确定集合相对应于用定义确定概念,必须避免循环定义,而任何定义中出现自我指称都导致循环定义,这就是罗素悖论产生的本源. ZFC中把概括公理限于已知集合, 就是在集论的层次上避免概念的循环定义. 当我们这么看集合的时候,集合与(形式)逻辑的关系就显得格外清晰自然. 注意没有人认为形式逻辑产生悖论,或者必须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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