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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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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逊定理被国人李明波否定
再给一个关于历史上的威尔逊定理是充要条件的介绍连接,这是路人先生提供的新线索,在此表示感谢.内容如下:
拉格朗日还在1772年的"一个算术定理的证明"(De monstration d';un théorème d';arthmétique,《文集》Ⅲ,pp.189—201)中,把欧泣40多年没有解决的费马另一猜想"一个正整数能表示 为最多四个平方数的和"证明出来.在1773年发表的"质数的一个新定理的证明"(Démonstation d';un theorem nouveau concernant les nombres premiers)[17]中,证明了著名的定理:n是质数的充要条件为(n-1)!+1能被n整除.
出处请见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2361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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