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国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awei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下面引用由awei2010/06/21 07:16pm 发表的内容:
然而爱因斯坦为什么要确定光速不变呢?这是不是数学应该思考的问题?度量数学的尺,是什么?自然数,它也应该是不变的,故有最大值,呵呵!
这是物理思考的问题,不是数学思考的。
物理称之为定律,数学称之为公理是在最初就被承认的。物理的优势是,可以通过实验去检验定律。你如果不承认光速不变呢,应该在物理论坛讨论,当然也要有你的实验数据。
 楼主| 发表于 2010-6-21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下面引用由wangix2010/06/21 07:39pm 发表的内容:
这是物理思考的问题,不是数学思考的。
物理称之为定律,数学称之为公理是在最初就被承认的。物理的优势是,可以通过实验去检验定律。你如果不承认光速不变呢,应该在物理论坛讨论,当然也要有你的实验数据。
  [color=#0000FF]  数学称之为公理是在最初就被承认的,而无穷大自然数公理是建立在皮亚诺自然数公理基础之上的公理,俩者具有相向性。
    数学中必须承认自然数列是不变的,自然数列是唯一的,不是忽多忽少的数列,这时也就牵扯到了有一个最大值的问题,即自然数有最大值的问题。自然数相对法则:任意一个无穷大自然数-a都有一个有穷大自然数a相加等于0, (0代表最大自然数,但是0的自然数属性应另当评论)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这个贴子最后由awei在 2010/06/22 09:58am 第 1 次编辑]

[color=#0000FF]   最近或许空闲的时间太多了,一直在家里休假,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很喜欢数学,要是以前上学的时候不去逃学,也就不会为现在看不懂太多的东东而郁闷了,天生我才必有用,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color=#0000FF]
  《皮亚诺自然数公理》体系认为1不是任何自然数的后继数,每个自然数都有后继数,a+1总大于a,所以站在皮亚诺观点a永远都是有穷大,因为a始终有个后继数,自然数永远没有个尽头,故认为自然数中也就没有最大值。
  所以《皮亚诺的自然数公理体系》只完全适用于有穷大自然数。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体系里的0不是任何自然数的前继数。
   因为0总是两个自然数的和,a,-a(无穷大自然数),
   0总大于任意一个自然数。
   所以0总是最大的,故自然数有最大值。
   无穷大自然数-a始终有一个前继数,因为找不到最小的自然数,故-a永远都是无穷大。
   所以《无穷大自然数公理》体系只完全适用无穷大自然数。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体系和《皮亚诺自然数公理》体系才能真正的构成《自然数公理体系》。
   您讲的所谓的假无穷,讲的也只是皮亚诺而已,呵呵!
发表于 2010-6-22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下面引用由awei2010/06/22 10:09am 发表的内容:
  《皮亚诺自然数公理》体系认为1不是任何自然数的后继数,每个自然数都有后继数,a+1总大于a,所以站在皮亚诺观点a永远都是有穷大,因为a始终有个后继数,自然数永远没有个尽头,故认为自然数中也就没有最大值。 ...
【鉴定】和【评估】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awei)
几千年的数学【传承】,是说改就能改的 ???
如果不懂得如何“继承”,却想搞出什么“创新”,那么是小概率的事件。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color=#0000FF]   蠢货明白,闲着的时候也在看一些数学方面的书籍,几千年的数学【传承】,改变起来也不是一朝两夕的事情。改不改也是他们的事,继续在圆里转圈圈,继续做一些无味的辩论,而不精力放在最大自然数的属性问题上,连知道有最大都不知道,更谈不到最大的属性了,谢谢俞根强老师教诲,呵呵!
发表于 2010-6-22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下面引用由awei2010/06/22 11:49am 发表的内容:
蠢货明白,闲着的时候也在看一些数学方面的书籍,几千年的数学【传承】,改变起来也不是一朝两夕的事情。改不改也是他们的事,继续在圆里转圈圈,继续做一些无味的辩论,而不精力放在最大自然数的属性问题上,连 ...
【鉴定】和【评估】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awei)
少“添乱”就是多作“贡献”啦。网络时代的“蠢货”还特别多,唉,……
发表于 2010-6-2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下面引用由ygq的马甲2010/06/22 01:20pm 发表的内容:
【鉴定】和【评估】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awei)
少“添乱”就是多作“贡献”啦。网络时代的“蠢货”还特别多,唉,……
         哈哈!
              瞎子绰葫芦头------ 一个点!
发表于 2010-6-2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下面引用由申一言2010/06/22 01:28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
              瞎子绰葫芦头------ 一个点!
【鉴定】和【评估】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申一言)
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分类】方法,“蠢货”(申一言)们会凑一起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穷大自然数公理》呵呵!

[这个贴子最后由awei在 2010/06/23 00:16am 第 1 次编辑]

[color=#0000FF]我引用个人比较崇拜的一个大师的一句话:天才和傻瓜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呵呵!
  归纳法有误,在此更正。第一值应该取1, 倒推归纳法(反向归纳法)前人已经做过了:   (1)对于无穷多个自然数命题 P(n)成立;   (2)假设P(k+1)成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P(k)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 n(>n0),命题P(n)都成立;
                                                       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数学中国 ( 京ICP备05040119号 )

GMT+8, 2025-7-1 14:35 , Processed in 0.10891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