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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论坛的风气正在变差 |
点评
你既然用\(\iff\)连接了两种形式的定义,那你就得证明它的充分性和必要性?并且对右边的表示你还得讲清极限的唯一性。如果张三和李四趋近程度不一次是依张三的,还是依李四的?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a_n=a\)\(\iff\))n→∞,\(a_n\)→a出自哪本《数学分析》?第几章?第几页?其充分性和必要性如何证明?你自许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写几篇规范的帖子为我们示范,示范。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x_n=a\)\(\implies n→∞,x_n→a\)?充分性免强可说,必要性根本真法证明。
对诚心研究学问的人,我会和他探讨。对泼皮无赖,当然也只能那样了。一一
我就写了(n→∞),1/n=,0你又把我怎样样?论坛这样的现象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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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本人错在何处?得理不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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