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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谢芝灵

科普:无限、有限、极极、散发、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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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树 发表于 2018-1-21 23:06
[(√0.75+0.5+√2/2)/2-1]*[(√0.75+0.5+√2/2)/2-√2/2]*[(√0.75+0.5+√2/2)/2-√0.75+0.5]*[(√0.75+0.5 ...

把你的原式简化为:
√A=0.1+B  ;          (1)
√(1/2-A)=0.6+B    (2)
(2)-(1)上两式相减得:
√(1/2-A)-√A=0.5
上式两边平方得:1/2-A+A-2√(1/2-A)√A=1/4
2√(1/2-A)√A=1/4
上式两边平方得:A(1/2-A)=1/64
A/2-AA=1/64
AA-A/2+1/64=0
解得A=1/4±√3/8   另一个根(1/4+√3/8 ) 舍去。

得 A=1/4-√3/8

A=0.1^2+0.2B +BB
1/2-A=0.6^2+1.2B +BB   

1/4-√3/8=0.1^2+0.2B +BB
1/4+√3/8=0.6^2+1.2B +BB   

得:√3/4=0.36-0.01+B
B=√3/4-7/20
发表于 2018-1-22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 π, √n 等等为什么是实数的问题本身,就涉及什么是数,什么是实数,无穷操作的逻辑结果是否存在等等问题。想绕开这些问题(包括否定实无穷)扯分析,就产生第二次数学危机。

点评

所有的概念 都必须是能被证明了。不能证明的理论不能进入宇宙公开交流的、不能进入数学的。你可像下象棋一样作为内部游戏规则。  发表于 2018-1-22 15:58
现在的所谓主流数学本来就是矛盾的,一直是数学危机。所谓的集合公设 都不能自证、不能与宇宙自洽,凭什么拿来做公设?集合公设 不过是狭义的自洽,仅仅是像棋类一样自滔自乐狭义法则。不能指导数学。  发表于 2018-1-22 15:54
数的定义:所有 有限的元素 都是数。数公理:每个数具有确定性、唯一性。 因为 pi、√n都是有限的,都是一个几何整体。  发表于 2018-1-22 15:41
e、pi、√n 是实数。我一直认可它们是实数,因为它们都是有限的,是确定的整体。3.14159...不是有限的整体,是人类用十进位仿告出来的无限元素,不能完整的表达出pi。所以3.14159...不是数,≠pi。另两个类同。  发表于 2018-1-22 15:37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谢芝灵 于 2018-1-22 08:13 编辑
elim 发表于 2018-1-22 05:35
e, π, √n 等等为什么是实数的问题本身,就涉及什么是数,什么是实数,无穷操作的逻辑结果是否存在等等问 ...


数都定义不了,有何资格讨论数?凭什么去确定数?
集合都定义不了,有何资格讨论集合?凭什么去应用、学习集合?
物质都定义不了,有何资格讨论物质和宇宙?

数都定义不了,凭什么无限元素是数?
A概念定义不了、或没找到正确的A概念定义,就来讨论A,就属于扯皮!就必会矛盾,和悖论。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18-1-22 04:51
lim

不是到得了到不了的问题,是谢之灵永远理解不了人类数学中这两种东西的意义而已。

n→∞ 的意义:n属任意一个自然数,所以 n→∞是自然数变化到无穷大。
因为n属任意一个自然数,
所以 n→∞ 可以是:1→2→3→4→5→6→.....
所以 n→∞ 也可以是:2→3→4→5→6→.....
所以 n→∞ 也可以是:3→4→5→6→.....
.....
所以 n→∞ 也可以是:k→(k+1)→(k+2)→(k+3)→.....
上面简为  n→∞

lim 为极限,属有限。
所以  lim 与无限不能联立。

当a为有限元素时,既 n→∞ limA=a  矛盾!
发表于 2018-1-2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kyllcjl 于 2018-1-22 09:32 编辑
谢芝灵 发表于 2018-1-22 08:27
n→∞ 的意义:n属任意一个自然数,所以 n→∞是自然数变化到无穷大。
因为n属任意一个自然数,
所以 n ...


谢灵芝 网友, 你对无尽小数0.333…… 不是定数的意见,我同意,因为:无尽是无有穷尽、无有终了,所以它不能被看作定数。逻辑是需要尊重的,泰望斗编著的逻辑与数学教学 值得学习。他讲到演绎逻辑的三段论中的每一个判断 都需要“从真实的前提出发”,公理表达的是:客观世界的对象间的这种关系既简单又普通的极其寻常的关系。无尽是无有穷尽、无有终了的意义,这 就是这样的极其寻常的关系,可以作为公理使用。
至于 n→∞ 的意义 lim的意义,它是数列极限中适用的两个 相互有关的符号,不能脱离数列极限定义去研究它。  

点评

有限数列 有极限。无限数列 没极限。  发表于 2018-1-22 19:08
定义 不能矛盾,定义应尊循优先原则。有限和无限含盖了宇宙所有,极限必有限限中,因为每个极限都是有限制的限定。所以无限不能与极限联立。  发表于 2018-1-22 19:07
发表于 2018-1-2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例一:在物质连续性概念下,可以提出现实线段,可以绝对准三等分、十等分的概念;因此,分数1/3,1/10,……,等的分数与十进小数都可以作为理想实数。但度量长度的工具是米尺,米尺刻度用的是十进制,所以分数1/3需要化作十进小数。这时,作1被3除的除法运算时,遇到了永远除不尽的问题。使用近似运算,第一步得满足误差界1/10的不足近似值0.3,第二步得:满足误差界1/100的不足近似值0.33,第三步得,……,假设可以无限继续下去,可以提出无穷数列0.3,0.33,0.333,……,把这个序列简写为:0.333……,这就是一个无尽循环小数。对这个问题,现行数学理论认为无尽小数就是实数,并提出等式 1/3=0.333……。但是,从实际应用来看,无尽小数是永远写不到底的,人们只能从这个数列中找到能写出的,满足一定误差界的足够准十进小数表示这个分数;而且必须承认这个分数的绝对准十进小数是不存在的。只能提出极限性表达式1/3=lim0.333……,或全能近似表达式1/3~0.333……,后者表示一系列近似等式 1/3≈0.3;1/3≈0.33; 1/3≈0.333; 1/3≈0.3333;……。

点评

实际上 人类的 1/3=0.333……就是近似的约等于。应为:1/3≈0.333…3(n个3)。因为无限元素0.333……就没有极限。所有无限都没极限。  发表于 2018-1-22 19:11
发表于 2018-1-22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芝灵 发表于 2018-1-20 10:19
@chaoshikong     chaoshikong
1/3/7/11/13/...,,按照你的观点,这个也是一个数,也已经除完了,只是有 ...

1/3/7/11/13/...n,这么长的一个数,不能化简,还科学???我看是分文不值的理论,还好意思拿出来现。。。

点评

能数据量化的、存在的、不矛盾的才是科学。这是科学的定义。  发表于 2018-1-23 14:57
你给出的一个元素,凭什么开口闭是数?你证明了是数吗?如果是个无限元素,它就不是数。如果是个有限元素,它才是个数。有些数不能简化或不必简,如:1/(3*5*7*11*13*...49999)这种方法就属于一种简化了。  发表于 2018-1-23 14:56
发表于 2018-1-22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芝灵 发表于 2018-1-22 01:27
n→∞ 的意义:n属任意一个自然数,所以 n→∞是自然数变化到无穷大。
因为n属任意一个自然数,
所以 n ...

你的 n→∞ 的意义,不是人类数学 n→∞ 的意义。别的就不必说了。呵呵

点评

n不是人类数学上的任意一个自然数?n→∞ 是人类定义的:从任意一个自然数向数变大方向一直无穷变化。 你们的理论错了,就来扯皮了。  发表于 2018-1-23 15:01
发表于 2018-1-23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谁定义不了数? 是谢某人还是人类数学? 这个问题广大网友还是清楚的。

如果任何证明的依据都需要证明,就没有证毕一说。所以必须确认一组无需证明的命题。这就是公理。这就是欧几里德的伟大之处,也是谢芝灵马失前蹄的所在。当然喽,谢某的马其实是到处失前蹄失后蹄的。

点评

欧几里德的公理都是能证明的。不能证明,就不能保证其正确性,就不能做为理论指导的依据。神棍才不要证明,怕证明。  发表于 2018-1-23 15:31
每个概念必须能被证明的。我认可你的可以不需要你再证明,并不等于这个概念不能证明。你拿来的依据都不能被证明,凭什么能做依据?凭什么说这个依据正确?  发表于 2018-1-23 15:05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18-1-22 16:33
到底是谁定义不了数? 是谢某人还是人类数学? 这个问题广大网友还是清楚的。

如果任何证明的依据都需要 ...

每个概念必须能被证明的。我认可你的可以不需要你再证明,并不等于这个概念不能证明。你拿来的依据都不能被证明,凭什么能做依据?凭什么说这个依据正确?

定理:每个概念都是能被证明的。
证:任取一个概念A
分析一:概念A 由n个逻辑 支撑 才有概念A 。
           得 概念A 是可证明的。因为找出n个逻辑 就证明了 概念A。
这是逻辑中的因果律。概念A 必有因。
分析二:概念A 没任何逻辑 支撑 。
           得 概念A 不存在。
证毕!

有人会问:
概念A 必有因,得 概念A 必有原因B。
那原因B又属另一个原因C的果,这样一直无限下去。
因为宇宙无限,所以可以无限下去。
物质没无中生有,既物质没有第一个起点。
因为物质不灭永恒,所以没起点。

又回到 概念A 必有原因B。原因B要证明吗?
原因B是可以证明的,必须能够证明的。不能证明的就不能拿来做依据。
但有些是人类认可,所以不必证明。===== 不必证明不是不能证明。
防止概念A的错误性,人类对待每个概念都必须准确定义,按优先原则不与之前的概念矛盾。这样才能保证宇宙自洽。
所以 每个概念都得准确定义,能定义,不与之前的定义矛盾。
人类有数的概念,就必须定义好数,证明这个定义的存在性。
所以就能得到数的定义:每个有边界的元素 是数。得到有限 为数。
就不会出现矛盾这:无限小数。  ==== 无限不是数。怎会有“无限小数”?
超限不是数,怎会出现“超限数”?
“非数”,就不是数。所以不能把“非数”再当成数。不要看到“非数”有个“数”的名字。
乡下老太太说:牙不好,想吃个30C度热冰棍。==== 这老太太就是你们这些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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