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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fbpgyfk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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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如果说单位圆的直径是1';
    那么基本单位圆的直径是√2,
    而同心圆的直径为 R=√2n., n=1,2,3,,,
    当n=1,2,3,,,时则同心圆的直径分别是:
    R=√2,2';,√6,√8,,,
      显然以往的人们把谈虎变色的所谓的无理数即基本单位的直径√2n给遗漏了!
      当n=1时:
      在基本单位圆中
      ⊙o为0___________________0单位----------------------点,(自然数)
      R=√2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单位-------------------线,(无理数)
      r=√2/2__________________分数单位-------------------线,(无理分数)
      h=1';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单位元-----------------线,(自然数)
      h^2=1"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元---------------------面,(素数)
      R^2=2"___________________偶数单位元-----------------面, (素数)
      π=3+√2/10_______________二次域单位-----------------曲线,(代数数)
      S=πr^2=(3+√2/10)(√2/2)^2=(3+√2/10)(2/4)=(3+√2/10)/2=(π/2)"-----曲面.
       以上就是纯粹数学中关于空间基本形的单位!
1,1';不是素数;1"是素数,而且是唯一的纯素数--单位元--素数元!
     因为 1"=1';*1';
       而 2"=1';*2';=1"*2
          3"=1';*3';=1"*3
    所有素数 P=1"*P
      1"是素数,而且是唯一纯正的素数!
      其他的素数则都是有她衍生的!
      如果说1"是受精的卵,则其他素数则是受精卵的卵化的产物---
      1"生2",2"生3",3"生万数!
   为什么数学界的某些人把素数的诞生之根源残酷的阉割掉?
   因为他们的理论是不符合大自然规律的,是错误的!
   当承认1"为素数时,他们的错误理论根本是站不住脚的!是要夭折的!一天也不能存在!
     如:欧拉恒等式之流的错误公式:
      ∏(1-1/P),  当P=1, 0*[???????????????????]=0, 就没任何意义了!
                 即使P≠1,由于理论错误,也只能糊弄一时;决不能糊弄一世!
                现在数学的现状不就是那些错误的不符合大自然规律的理论造成的吗?
             不要迷信!
             要自信!
             要勇于发现问题!
             要敢于解决问题!
             是该纠正数学中存在问题的时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tongxinping:您好!
您说的这些,从目前来看,都是对的,理由也非常充分,也看出您确实读了许多书。
您说我研究1+1三十多年,真是不敢当,应该说知道这个事有三十来年,而且说过,时而想想。其实,我真正涉入1+1满打满算,也就半年多点,而且是在偶然条件下闯进来的。自从踏入这个泥潭后,真有些不能自拔的感觉,越想退出,越感觉不干心,原因就是认为有些东西,超出客观规律和常识,有的被似乎被默认,但又不能理直气壮地认可,有的重蹈覆辙,消耗青春,还自以为是在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当然,个人所好、个人意志、个人理想……,无可非议。但是,劳而无功划不来。如果能真正地选择好课题,选准方向,无论付出多大精力,那也值得,因为终会有收获的。
古老筛法功不可没,为素数的发展创造了汗马功劳。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可能存在的问题。您说:“如果最小素数是1,划去间隔为1的合数后,就剩下“数1”了,——1=1×1,它还是合数,应该什么也没有剩下才对。”的理由,应该说有点不妥。古老筛法是以某个数为约数,划去这个数的整倍数,但是,素数的定义可不是以哪个数的倍数为1来定的。明知道是这样结果,您确非切这样去做,没有道理。就像偶数0一样,不能因为它乘以任何数都为0,而不将其定为偶数,不能因为它不能为分母,而不把它定为偶数。这一切,都要看客观条件、客观需要、客观规律等而定。如我在这篇文章中叙述的理由,并非是个人需要,才发表出来的,而是全面地(各个角度)综合考虑,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因为提出的那些问题,应该怎样理解,怎样去解释,怎样去处理等等。
由于涉入哥猜及素数领域时间很短,知识面也很窄,了解或读到有关资料也少,有些是常理上的推论,依据不足在所难免。当然,这不是理由,我的愿意就把问题提出来,也把自己的看法和想法公诸于众,让我们都来看看,研究研究,到底应该何去何从。能够以理阐述问题者,则是不可忽视者。
您说的问题,我要考虑,我的阅述,也望您能用心想想。非常希望您能提出更多反拨意见和看法。这样,我们都会有所进步和提高。
谢谢您!!
[br][br]-=-=-=-=- 以下内容由 vfbpgyfk 时添加 -=-=-=-=-
纠正:
“您确非切这样去做”应该是“您确非要这样去做”
“我的阅述”应该是“我的阐述”
发表于 2010-5-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楼主原来是下车伊始、心血来潮,你可以不相信王元他们关于“9+9”~“1+2”的夸大其词,但是要相信历代的数学家的天分和他们的诚实劳动以及历史上的不断进步。
“青年人的才能是发明,老年人的才能是判断。”(斯威特。)既然你已经感觉到“自从踏入这个泥潭后,真有些不能自拔的感觉,越想退出,越感觉不干(甘)心,”和“由于涉入(足)哥猜及素数领域时间很短,知识面也很窄,了解或读到有关资料也少,有些是常理上的推论,(插一句,也可以说是随心所欲。)依据不足在所难免。”而产生心理上的患得患失的矛盾和技术上的不能得心应手的矛盾,你确实需要花一些时间从已经认识到的几个方面进行仔细判断,……。
例如,“1+1”确实是一个泥潭,几百年来淹死了成千上万的人,包括陈景润,(王元说:“陈景润从未去证明1+1,甚至都没想过自己能证明1+1。”说明陈景润在这方面也是失败者,他至死还在研究1+1,以挽回自己的失败、减轻王元这句造成的压力和报答党、国家、老百姓的厚爱。)这里更是泥潭中的泥潭,因为来这里者的结局不过是自生自灭,——还没有看到过从这里走进学术殿堂、走向世界的人,看到的是抱着幻想到处跟帖子、贴贴小广告的白头翁(退休者的白头和无学术职称者的白丁),他们根本无法肯定你什么或否定你什么。到那个时候,你的帖子再也无人理会,你只好自己强打精神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的帖子顶上来,直到自己想明白而放弃或没有勇气再顶下去。(有一些人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总而言之,“劳动者全靠自己救自己。”“哥迷”更是如此。担心话不投机,就此打住吧。你如果还是坚持前行,“西出阳关无故人。”好自为之吧。
发表于 2010-5-7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下面引用由tongxinping2010/05/06 10:47am 发表的内容:
....我敬畏二千多年前的Eratosthenes,他认为最小素数是2,从而创造了Eratosthenes筛法,建立了最早的素数表。推动了素数的研究。如果最小素数是1,划去间隔为1的合数后,就剩下“数1”了,——1=1×1,它还是合数,应该什么也没有剩下才对...
我对1是不是素数的看法是:
1)如果把1当作素数,那么自然数可分为两大类:素数1和合数(2,3,4,5......)
2)如果把1当作非素数,那么自然数可分为三大类:1,素数和合数
其实,哥猜成不成立与1是不是素数没有任何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tongxinping:您好!
首先谢谢您对个别字的更正,更要谢谢您的衷言。不知您是否看过我的其他稿子,如果没有,如果您愿意,能否看一下《≥6的偶数是两个素数之和起码存在一对》。这是我的处女作,也是她把我拉入泥潭的。后来那些帖子,都是因为发稿后所见与所想到的东西,或者是在与网友交流过程中的感触与联想。
非常希望,也期待着您的赐教。再次谢谢您。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HXW-L:您好!
1、如果1是素数,2不是素数。从素数和合数角度讲,自然数仍然是两大类,仍然分为素数和合数两大类,而且完美无瑕,从数理方面看,非常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性。从素数的普遍性方面看,也就不会总是被人们限定于自然中,而是能够在所有数中都存在素数,并发挥相应的作用。关于这一点,我在补充贴中都讲到啦。请您仔细地琢磨一下其中之奥妙。
2、如果单从哥猜命题角度讲,这两个数都对哥猜影响不大,如果考虑到所有数,这就关系重大了。如果它们不能各归其位,素数与素数对问题,就不可能扩展到自然数以外,而且连自然数也不能真正地覆盖。
3、如果1不是素数,可真就得把自然数分为三类(从素数与合数角度讲),1独居一类。您认为这符合事物客观规律吗?
发表于 2010-5-7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下面引用由vfbpgyfk2010/05/07 06:17pm 发表的内容:
HXW-L:您好!
1、如果1是素数,2不是素数...
如果把1当作素数还可理解,但把2当作非素数难以理解...因为如果把2当作非素数,那么偶数也属于素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HXW-L:您好:
因为所有偶数(0和2)除外,全部是合数,从普遍规律方面考虑,这两个除的偶数,也应该回到合偶数堆。如果只是因为2可以约去所有偶数,则把它列为素数,是否有些形而上学的思维。在考虑素数时,只考虑奇数,不考虑偶数,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吗?所以,我说“古老筛法留下了致命的后遗症”。如果不用筛法,而是用计算法,2还有什么用?就像我的《使用素数胜出法获得素数》,就能完全跨过所有偶数。另外,在该贴的补充贴中,讲到素数增加个数时说:只有在2N-1为素数时,素数个数才增加,这是普遍规律。总不能因为规定2是素数,这个普遍规律就要在此不适用吧?从这点来看,当2N为2时,则有2-1=1,这也证明1是素数而2不是素数。不能因为规定2是素数,在计算到2时改用2N,而不减一吧?[br][br]-=-=-=-=- 以下内容由 vfbpgyfk 时添加 -=-=-=-=-
纠正:
“这两个除的偶数”应该是“这两个除外的偶数”
发表于 2010-5-7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我说一点看法:一不仅是奇数,也是素数。更重要的她还是一个计数的“单位”。没有“1”也就没有基他任何自然数。一个数进行素因数分解时,如果只有两个素因数,即1和它自身两个素因数,这个数一定是素数;一个数进行素因数分解时,如果其素因数个数大于两个时,如4=1×2×2,这个数则一定是合数,这里的4就是合数。4素因数分解的正确结果应是4=1×2×2,而不是4=2×2,4素因数分解时的素因数是3个而不是两个。4=2×2做为一个数学计算是对的,但作为一个4 的素因数分解则是不对的。这样以来,HXW-L先生所说的“如果把1当作素数,那么自然数可分为两大类:素数1和合数(2,3,4,5......)”就是完全错误的。因为2、3、5等数素因数分解时,得到的结果中都只有两个素因数,只有1和它们自身。可能有人还要问,1如何素因数分解呢,这很简单,1=1×1,这时前面一个1是素数1,后而一个1则是数1自身,仍是两个素因数,符合我们在上面对素数的定义:一个数进行素因数分解时,如果只有两个素因数,即1和它自身两个素因数,这个数一定是素数。雷明,2010,5,7,于长安。
发表于 2010-5-7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数1归队的综合理由


多么清晰的空间形的量啊!----------------单位!
   
   n^(-i):                 分数单位
   n^(-1):                 基本单位元
   n^0;                    0单位
   n^1/2;                  基本单位
   n^1=(√n)^2=n^[(1/2)*2];单位
   n^i:  i>2              P进制单位
   n=a+b√d,               二次域单位
   n=i√1:                 分圆域单位
   其他单位:
      现在的"数"以及数的分类太差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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