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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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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兔年第一封电子邮信
在本人主题帖中所举一小例中鲜明指出:
当今世界数论界对质数无穷多之论证主要是欧几里得的论证,即设质数有限为2,3,5,7,•••,P;得N=2*3*5*7*•••*P;再去讨论其存在(仅)有一个自然数(N-1)不含有2,3,5,7,•••,P中的质数为质因数••••••。得证。
而在本人之文对质数无穷多之论证:即也设质数有限为2,3,5,7,•••,P;应用所有的质数都在以自身值为周期作各自的周期性占位的性质,得到在自然数域中每连续N=2*3*5*7*•••*P个数位内必定存在(且只存在)有(2-1)(3-1)(5-1)(7-1)•••(P-1)个自然数皆不含有2,3,5,7,•••,P中的质数为质因数••••••。则得证。(具体见本人的《质数分布模式的建立及其应用》文中之论)
网友是否能具体清知这两种证法有何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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