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13/01/11 11:35am 发表的内容:
我什么时候也写不出全体自然数,我否定自然数集合的完成性,我只是使用任何 n > N 时,都有那个不等式成立。不允许使用“任何”二字,是你的歪曲理解。我没有不允许使用“任何”二字的说法。
另外,自然数是祖先的创造,但谁也没有写完全体自然数。这是事实。我不是主观唯心主义,我是尊重实践。
你只是使用任何 n > N 时?这是什么浑话?既然自然数没有完成,你任何个屁,你怎么有资格说这个所有满足这个不等式的自然数都具有某种性质?你根本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这样的自然数。
不允许用任何二字,是你的庸俗实践观所决定的。如果你用‘任何’,就是反实践。
学不完就是没完成这是白痴的论调。祖先的创造既然没造完,谁在继续造?谁?现在造到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