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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hai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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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没有加减法运算的整式叫做单项式。那么,多项式顾名思义就应该定义为:几个单项式的代数和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2-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费尔玛的“奇妙”有三点:
一是对于整数方程的分式变换(在刁番都的增量概念基础上);
二是由bc=m/k的通解在正实数范围准确地描述出了对应的费尔玛方程曲线族,并且在n大于等于2时曲线各同值点具有共同的相似三角形性质,这是整个“奇妙”的关键;
三是由b或c在自然数具有的------n=2时b有理对应c有理,b无理对应c无理但其乘积永远是常数1/2,n大于2且为整数时b有理却对应c和m/k无理且变量中任意一个有理是由其它两个变量无理而其乘积或商有理才具有的。----这样的性质,决定了取任意自然数为“单位”对应其它自然数形成的有理数倍数也同样具有,从而使得我们找到所有的变量其一为非自然数的有理数也同样具有这样的性质。
以上三点的数学哲学逻辑的美感是美不胜收的。并且其过程造就了两个意外结论:一是得到了迄今为止数学史对于勾股数求解最漂亮、简洁的bc=1/2这样的公式。二是派生了n为非有理数时必有整数组解存在的费尔玛方程这样一个重大的数学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08-2-1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对于勾股数,刁番都求法的变换呈现的曲线是在所有实数范围满足方程的。当然它必定满足所有互素整数组解。
    对于(1+b)2+(1+c)2=(1+b+c)2,bc=1/2是迄今为止最漂亮、简洁的求解公式了。它所具有的解析性质,恰是在n大于2时所有费尔玛大定理方程对应具有的。将曲面简化成曲线,对于证明大定理是关键且奇妙的一步。
    由于a恒偶,在n≥2时 可写成a=2a1。a最小,故a1必然仍最小。可令x=a1+B y=a1+C可得 z=B+C代入得到 (a1+B)n+(a1+C)n=(B+C)n。仍令b=B/a1 c=C/a1  此方程在n=2时 (1+b)2+(1+c)2=(b+c)2 的新2次求解公式为b=(c+1)/(c-1)它也可以得到无数互质整数组解。
    于是,在n=2时,我们就有了两种表达及两个求解公式:
    对于(1+b)2+(1+c)2=(1+b+c)2 我们有bc=1/2
    对于(1+b)2+(1+c)2=(b+c)2   我们有b=c+1/c-1或c=b+1/b-1。
    以上两个表达式中,b,c是有理数而不仅仅是正整数。
发表于 2008-4-14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上面的全都有是高手呀
发表于 2008-4-1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多项式的定义没那么简单吧,单项式是多项式的一种而已,不能用单项式去定义多项式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4-2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重新顶上的原因,是笔者在原有的基础上找到了真正的原“奇妙证明”。它的数学哲学逻辑毫不逊色任何数学定理的证明。最恰当的说法应当是,笔者以前贡献给大家的是享受“奇妙证明”数学美感的基础。从刁番都增量概念出发引导的“奇妙证明”在费尔玛年代,由于连笛卡儿都要因为三维问题与费尔玛争论不休,所以怕被误解可能也是费尔玛未将其公布于众的原因之一。而今天的我们因为都具有清晰的三维坐标概念也就都具有了享受“奇妙”美感的权利。
在请大家享受此美感以前,要首先读懂刁番都增量概念并特别注意bc=m/k和由此建立的在三维中确实存在的大定理方程曲线族。这是笔者前期的工作,却正是获得享受奇妙数学美感权利的基础。
附上----2008。4。26在数学中国的发贴:
费尔玛奇妙证明的美感-------彻底终稿后的话
连费尔玛都认为的奇妙数学证明过程,应当是具有非常的美感的。但是它被埋藏了数百年。一个科学问题,不同于某件物质的古文物,它不会随时间漫长而消蚀或消失。而时间是发现一切问题答案的最优秀老师,今天无,明天可能有。但是,对于发现者,仍不同于古文物,因为针对遗失的科学问题答案,不存在侥幸和偶然。对于发现者,首要条件是绝对相信埋藏答案的存在。
并且,对于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其寻找条件要比怀尔斯的证明条件艰难、苛刻许多。一是怀尔斯也应该属于寻找失败者之一;二是怀尔斯的证明只需要几十个数学家承认,观看的“眼睛”只有几十双,错误漏过它们就获得承认。但对于奇妙证明的重现者,却首先要成为众多寻找失败者中的唯一,还要经得起所有高中以上数学知识具有者的无数眼睛的无情审视。而且它不能具有一点即使属于经略修补就完善的错误,因为被触犯了利益的象牙塔里的人们会因此而无情地把它打入“伪科学”的十八层地狱,因为今天的“伪科学”的裁判者们恰是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现代翻版。最后,奇妙证明的重现者不能是现在的中国人。因为目前中国数学乃至科学界在学术上仅在拾人牙慧,在制度上对国内却实行铁幕。庞涓的统治是不允许孙武有任何出路的。
但是,无所畏惧恰应该是发现者首先具有的品质,其次才是在寻求道路上的不屈不挠和认真细心。正是因为这样,他获得了享受奇妙证明的数学美感的优先权。就象达芬奇最先审视蒙莎丽娜的微笑,贝多芬最先聆听《英雄》的高昂。这是一路艰辛的最好报偿。
发表于 2008-4-2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而且它不能具有一点即使属于经略修补就完善的错误,因为被触犯了利益的象牙塔里的人们会因此而无情地把它打入“伪科学”的十八层地狱,因为今天的“伪科学”的裁判者们恰是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现代翻版。
    李晋阳先生对自己的证明缺乏自信了,至少存在"略经修补就完善的错误",这样吧,给你的朋友同学老师,或在校大学生看一看,让他们评价会更好一些.
   奇妙证明的重现者不能是现在的中国人。因为目前中国数学乃至科学界在学术上仅在拾人牙慧,在制度上对国内却实行铁幕。庞涓的统治是不允许孙武有任何出路的。
    李晋阳先生怎么会认为"奇妙证明的重现者不能是现在的中国人",而我的认为与先生恰恰相反.在这里给我们留下了证明与探索的足迹,提供了我们已证明的证据.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一定会高兴的,有一位只回帖不发帖的lirouren评论员对你的文章很器重,让他给你把脉把脉.
   从东陆论坛到数学爱好者论坛再到数学中国,看了一些你的文章与证明,内容不变,但署名在变,为什么要改姓又改名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4-29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67楼:
看来要让你看懂略深层次的东西---难!因为《费尔玛奇妙证明的美感-------彻底终稿后的话》恰是向世人宣布“奇妙证明”被彻底找到后的话。
“而且它不能具有一点即使属于经略修补就完善的错误,因为被触犯了利益的象牙塔里的人们会因此而无情地把它打入“伪科学”的十八层地狱,因为今天的“伪科学”的裁判者们恰是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现代翻版。”能理解为缺乏自信,也说明67楼连怀尔斯93年证明发布后发生了什么都不清楚。这段话恰是因为怀尔斯的证明是在发布后“修补”过而有感所发。
“  奇妙证明的重现者不能是现在的中国人。因为目前中国数学乃至科学界在学术上仅在拾人牙慧,在制度上对国内却实行铁幕。庞涓的统治是不允许孙武有任何出路的。”是我早就向世人所说的话。其中的内涵估计你很难弄懂,所以你不必为此费脑筋。
因为我正在享受“奇妙证明”的数学哲学逻辑的美感,并为自己具有近400年来的优先权而陶醉。所以希望自己平静下来整理好此重大案件的“波洛”答案届时发布。象阿嘉莎.克丽斯蒂一样,答案在《大定理之考古》一文中。
此文需要说的是,它不存在如同你一样X=rm的错误,而是扎牢了基础,却没有封顶而已。
发表于 2008-4-29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回wanghai
   如果勾股定理知识看不懂,把握不了,还谈什么“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考古”。wang先生自己以为找到了费尔玛的奇妙证明,自娱其乐,鄙人不才,但决不惊醒梦中人。
   网上指出你的错误,你不听;网下发出稿件,别人就不会理。还怨怨天尤人什么的。你的文章优先权属于你自己,只有你一人看得懂,自我陶醉去吧。
   鄙人提出的勾股定理新结构形式为[x+(m^2)]^2+[x+(2n^2)]^2=[x+(m^2)+(2n^2)]^2,x=2(m^2)(n^2),与丢番图解答组及通用解答组一致,当然优于wang先生的(x+A)^2+(x+B)^2=(x+A+B)^2形式,进一步给出AB的值,如何求x的值,这就是知识。
 楼主| 发表于 2008-4-29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这个贴子最后由wanghai在 2008/04/29 09:39pm 第 1 次编辑]

“鄙人提出的勾股定理新结构形式为[x+(m^2)]^2+[x+(2n^2)]^2=[x+(m^2)+(2n^2)]^2,x=2(m^2)(n^2),与丢番图解答组及通用解答组一致,当然优于wang先生的(x+A)^2+(x+B)^2=(x+A+B)^2形式,进一步给出AB的值,如何求x的值,这就是知识。”----请注意(x+A)^2+(x+B)^2=(x+A+B)^2不是wanghai的。它仅仅是刁番都求解的最前期过程。wanghai的有关结论已经在文章中阐述过了,并且在63楼又做了解释。说“优于”与否是你的权利,但是,将2次求解公式简化到bc=1/2且能将方程在坐标中优化成连续曲线则肯定不是自有“优越感”的人所完成的。
并且,由(1+b)2+(1+c)2=(1+b+c)2,bc=1/2将b=m/n 得到c=n/2m代入就是所谓的“鄙人提出的勾股定理新结构形式为[x+(m^2)]^2+[x+(2n^2)]^2=[x+(m^2)+(2n^2)]^2,x=2(m^2)(n^2),”,唯一不同的是wanghai的代入是x=2mn,而不是x=2(m^2)(n^2),孰优孰劣不言自明。只不过wanghai的(1+b)2+(1+c)2=(1+b+c)2,bc=1/2是在将刁番都的方程由于研究需要往深层次进了一小步,并且将原三个底变量简化为两个,将曲面简化为曲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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