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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谢芝灵

讨论:这个反证法 证明了“0不能作除法分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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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芝灵 发表于 2020-4-5 12:49
1/3 就是一个三进制分数,它压根不是十进制数。

1/3 定义:把1有限步等分为三等份 中的一份。这样的三 ...

第一,我与你以及elim 都不同。elim 说:  哲学把数学归结为 形式逻辑体系,我不同意。我认为:数学理论的本质是研究现实数量大小、多少及其关系的科学;数学中的一切叙述需要从实践出发而且需要在继续实践研究中改进再改进。因此,我从实际需要例如线段长度丈量的 需要谈了 1/3 与十进小数的关系。至于你 说的 '"  0,0.3,0.33,……与1/3,没有关系"  ,我可以同意,但 你这个说法 与我说的现实数量无关,所以 我不讨论你这个问题,我要去掉你 前边的0, 把后边的数 看作 1/3的 近似值,这个近似值的误差越来越小,所以误差是趋向于0的,而数列0.3,0.33,……是趋向于1/3 的,即它的 极限是1/3。这个 极限关系的实际用处,我已经讲了一些。我就是用这个用处 与无穷是无有穷尽的事实反对他们等式 0.333……=1/3的。
第二,至于你说的 “”0,1,2,3,4,...... 是没极限的”,应当改为它没有 通常意义的 极限,但有 广义的趋向性极限,这个 极限是  +∞。
第三,你说的“人类仅仅把 “0,1,2,3,4,......” 用符号  +∞ ” 的意思是什么,你没有 说清楚。我给你一个补充: 人们仅仅把 自然数集合“0,1,2,3,4,......”的个数 用符号  +∞ 表示 。 你的 “”所以,+∞  不是  “0,1,2,3,4,......” 的极限,仅仅是  “0,1,2,3,4,......” 简化名字“ 的话,我也 给你一个改写 如下 :所以,+∞  不是  “0,1,2,3,4,......” 的极限,而是无穷数列{0,1,2,3,4,......} 的 广义趋向性极限, +∞ 不是  “0,1,2,3,4,......” 简化名字,而是 自然数集合 元素个数 的一个 表达符号,这个符号 不是正常实数 ,而是非正常数 或称广义数。
第四,  你接下去的话 我也 改写了,改写 如下: “0,1,2,3,4,......”  不是一个 数;
  0+1+2+3+4+...... 不是数,而是无穷多个数的 加法表达式,这个 表达式叫做无穷级数,需要使用 无穷级数理论研究它的和;而且 根据 无穷级数理论,就得到 无穷级数: 0+1+2+3+4+...... 发散于+∞,
不能解出  0+1+2+3+4+...... =-1/12 。

点评

必须先定义无穷,才有你的无穷级数理论。  发表于 2020-4-6 11:11
曹老,说这些没用,因为你我必须合逻辑 定义有限、无限、数。之后才能讨论。  发表于 2020-4-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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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发表于 2020-4-6 00:58
第一,我与你以及elim 都不同。elim 说:  哲学把数学归结为 形式逻辑体系,我不同意。我认为:数学理论 ...

假 设无限元素是数,
才能得到 1+2+3+4+......  是数。
才可以设:1+2+3+4+...... =∞             (1)

才可以设 :1-1+1-1+1-1+...... =a        (2)
上式为:1-(1-1+1-1+......) =a          (3)
(2)代入(3)得:1-a=a
a=1/2
得:1-1+1-1+1-1+...... =1 /2             (4)

设 :1-2+3-4+5-6+...... = b              (5)
       1-2+3-4+5-6+...... = b              (6)

上(5)(6)相加:1-2+1+3-2-4+3+5-4-6+5...... = 2b   
得:1-1+1-1+1-1+...... =2b  
得:1/2=2b
得:b=14
解得 1-2+3-4+5-6+...... = 1 /4            (7)

由(1)式减(7)式:
∞ -1/4= 1+2+3+4+......
          -(1-2+3-4+5-6+...... )
∞ -1/4=0+4+0+8+0+12+0+16+0+20+......
∞ -1/4=4+8+12+16+......
∞ -1/4=4(1+2+3+4+......)
∞ -1/4=4∞
3∞=-1/4
∞=-1/12

既:1+2+3+4+...... =-1/12=∞
原因:无限元素是数!

所以,无限元素不是数。

必须定义有限、无限、再证明什么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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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6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芝灵 发表于 2020-4-6 03:06
假 设无限元素是数,
才能得到 1+2+3+4+......  是数。
才可以设:1+2+3+4+...... =∞             (1 ...

我已经提出: 数学理论的本质是研究现实数量大小、多少及其关系的科学;数学中的一切叙述需要从实践出发而且需要在继续实践研究中改进再改进。,不能 从纯形式逻辑 出发,提出违背事实的 “”假 设无限元素是数”,
不能得到 1+2+3+4+......  是数。 不能 设:1+2+3+4+...... =∞。
而只能 根据无穷基数理论中 依赖于 有限和序列极限 的级数和 定义,得到1+2+3+4+...... 的前n项和 序列的 趋向性 极限 为+∞  。
这个问题 可以说 给你说过 几遍了, 但 现在看来, 你还是 坚持 elim 的 数学是形式逻辑 体系的做法。  

点评

当然,你不用反证法也行。但你必须定义有限、无限,再证明数。就知道无限元素不是数了。也证明了无穷没极限。  发表于 2020-4-6 21:57
我这个才叫反证法。  发表于 2020-4-6 21:55
无限元素是不是数,是逻辑证明得来的。当然可以”假 设无限元素是数”,再得到矛盾。就证明了 ”假 设无限元素不是数”,  发表于 2020-4-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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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发表于 2020-4-6 09:06
我已经提出: 数学理论的本质是研究现实数量大小、多少及其关系的科学;数学中的一切叙述需要从实践出发 ...

曹老师,你我从源头开始。
数是有限元素?数还是无限元素?数是既无限又有限?

当然得合逻辑定义 有限、无限。

这样才能公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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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芝灵 发表于 2020-4-6 13:59
曹老师,你我从源头开始。
数是有限元素?数还是无限元素?数是既无限又有限?

从源头开始就应当 知道:数学理论的本质是研究现实数量大小、多少及其关系的科学;数学中的一切叙述需要从实践出发而且需要在继续实践研究中改进再改进。而且首先 需要联系实践 研究自然数来源及其现实意义, 并研究自然数 究竟有多少?
至于 逻辑法则 ,它也是来源于 实践的,反证法、排中律 都有使用的条件。
笔者认为:宇宙有它的规律,古代就有的“阴阳生万物”太极图思想。现代又有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方法, 笔者 几十年反复研究的 体会是: 需要使用: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精确与近似、无限与有限、零与非零足够小之间的对立统一、分工合作的关系阐述数学理论”。我希望 你能 想想 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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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发表于 2020-4-7 00:08
从源头开始就应当 知道:数学理论的本质是研究现实数量大小、多少及其关系的科学;数学中的一切叙述需要 ...

从源头开始就应当 知道:数学理论的本质是研究现实数量大小.
无限元素 做出合逻辑定义后,
才能证明得到数的定义.

无限元素不是数,人类数学中所有无限概念全部踢出数学界.
非数的无限元素 是没大小的,也不属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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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芝灵 发表于 2020-4-7 03:52
从源头开始就应当 知道:数学理论的本质是研究现实数量大小.
无限元素 做出合逻辑定义后,
才能证明得到 ...

我在 论文 ‘’无穷集合的的性质 与概率论基础” 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 在线 上 首先定义了自然数, 然后 提出了 定理1数学理论中的基本定理(自然数的两个重要性质): ①在不受时间的限制的理想条件下,任意大确定的自然数都是能够被人们写出的自然数;②全体(或称所有)自然数是人们永远无法写完其所有元素的想象性质的集合。证明中 用到反证法。 接着说明了 定理的意义,提出了 有穷 自然数集合 的如下三个无穷序列:{0,1},{0,1,2},……,{0,1,2,……,n},……     (1)
{0,1,2,……,9},{0,1,2,……,19},……,{0,1,2,……,10n-1}, ……(2)
{0,1},{0,1,2,3,4},……,{0,1,2,……,n^2 },……(3)
与定义2:类似于集合序列(1)(2)(3)的广义极限集合为包含所有自然数的非正常性质的自然数的无穷集合N={0,1,2,3,……,n,n+1,……}。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集合是具有想象性质的、趋向性质的广义极限性质的非正常集合。特别是:根据毛泽东的《实践论》与《矛盾论》对无穷集合需要提出:所有无穷集合都具有如下的对立统一两个方面。即:①一方面,无穷集合的元素个数都依赖于它们的通项构造法则,它们的元素个数都是无限增长着的趋向性极限性质的、想象性质的非正常实数+∞,它们也因此,才可以叫做无穷集合。②另一方面,无穷集合都具有“在任何有限时间内,都延续不到底的性质”。所以,任何无穷集合都不是“已经构造完成了的实无穷”意义的无穷集合。无穷集合的上述两个性质,是相互依赖的,事实上,它的无穷性依赖于不可完成的性质,如果完成了就不会是无穷的;反过来,不可完成性也依赖于无穷性,如果是有穷的,那么就可以完成了。两个性质之间是相互斗争的,各有各的用处;分工合作才构成有用而正确的无穷集合理论。事实上,根据不可完成性,无穷集合的元素个数就不是定数,就不能提出康托儿的无穷序数与无穷基数理论;这样一来,康托儿提出的“连续统假设的大难题”[10]就不存在了。根据无穷性,无穷集合的元素个数是无穷多的,依照习惯,理想自然数集合可以记作N,它可以满足生产实际的需要;依据定理1.1,还可以指出:理想自然数集合中的元素,都是可以写出的有限自然数;《非标准分析》中提出的大于N中所有自然数的无穷大自然数不存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非标准分析中的那种无穷大自然数没有必要性;根据下文的论述,《非标准分析》无法解决他建立这个理论的 “解决的第二次数学危机”的目的。笔者的这种无穷集合理论是对立统一法则下的唯物辩证法、辩证逻辑性质的无穷集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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