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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申一言在 2011/02/01 11:45am 发表的内容: 大狗熊说的是自己就是大狗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下面引用由trx在 2011/02/02 09:14am 发表的内容: 质数是根本无法用任何代数式或函数式来表达的!! 一切妄图用纯粹的代数式或函数式的转化去对质数及质数有关问题作研究讨论都是徒劳的,绝对是无用的!!
下面引用由APB先生在 2011/02/03 11:19am 发表的内容: 当 0 <n <17 时, 用代数式或函数式 n(n-1)+17 来表达的数全部是质数。
下面引用由尚九天在 2011/02/03 09:34pm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APB先生在 2011/02/03 11:19am 发表的内容: 当 0 <n <17 时, 用代数式或函数式 n(n-1)+17 来表达的数全部是质数。 这种中学生的勾当,你还当“圣旨”哪?! 你,真是狗屁不如, ---- 狗屎一滩!
下面引用由申一言在 2011/02/03 10:30pm 发表的内容: 楼猪之屁: 屁! 应该是有味的?! 可惜大狗熊的屁一点也没有味! 所谓响屁不臭,臭屁不响! 滋了屁熏坏全场!(是凡有trx的地方,就充满了滋了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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