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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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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95912 于 2016-12-25 13:11 编辑
定理1((自然数的两个重要性质)) ①在不受时间的限制下,任意大确定的自然数是能够被人们写出的自然数;②全体(或称所有)自然数是人们所无法写完的。
证:首先证明定理的第一个论断。由于确定的自然数的位数是确定的,设其为M,又其中每一位上的数字不外0,1,2,……,9中的一个. 设写出这些符号的最长时间为θ,则写出这个确定的自然数的时间不大于Mθ,故在不受时间限制的条件下,任意大自然数是能够被人们写出的。对于定理中的第二个论断,使用反证法. 设有时刻 T存在,使在[0,T]时段内,能把全体自然数写完,现在可以证明这个假设不成立。事实上,由于存在着任意多位数的自然数,而每一位的数字必是0,1,2,……,9符号中的一个, 设写出这些符号的最短时间为ε,则总有位数为M自然数的存在,使Mε〉T。这说明,存在着在[0,T]时段内,写不出的自然数M。故定理中的第二个论断成立。
作者在证明定理 1的第一个命题时,
前提(题设):确定的自然数的位数是确定的,设其为M,设写出这些符号的最长时间为θ,
根据:缺失,
结论:则写出这个确定的自然数的时间不大于Mθ。
证明第二个命题时,用反正法,证等价命题
设有时刻 T存在,使在[0,T]时段内,能把全体自然数写完
前提(题设): 设写出这些符号的最短时间为ε,
根据:缺失,
结论:则总有位数为M自然数的存在,使Mε〉T。(与题设矛盾)这说明,存在着在[0,T]时段内,写不出的自然数M。
对命题 ② ,由于对任意自然数M,最短时间ε ,存在 T ,使
Mε < T .
由于上述证明没有理论根据,所以其证明为伪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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