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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y1818sd

庄严报名参加知乎2022灯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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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0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先去读高中参加高考再谈学术。文盲谈学术不觉得丢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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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公开学术活动中回避参加者提出与专家团进行学术答辩的的请求不觉得丢脸吗?
如专家团给出“建议你先去读高中参加高考再谈学术”本人真会接受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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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作业要求教授当面批改,自己不觉得丢脸?  发表于 2024-8-1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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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案情进入僵持的现状,本着科学创新的内容是真是假必须用科学方法解决的宗旨,上诉人于3月28日向合议庭提出:聘请社会第三方加入完成答辩、评审的解决方案。这种方案的核心内容是:由法院出面联系、委托、聘请社会专业科技成果评审机构主持学术答辩会并出具评审报告。事前双方约定,学术答辩会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这种方案不是由法院法官主持学术答辩会,是法院根据上诉人、被上诉人双方坚持的争议事项、双方同意的付费条件,联系委托国家专业学术成果评审机构就控辩双方的争议内容,举行学术答辩会并出具评审报告,法院将依据专业评审机构出具的书面报告结果,判定双方的胜诉、败诉。法院在这里的作用:一是做争议双方的中间担保人,二是确保判决结果的强制执行,三是完成解决了当事人的法律诉求。
这里,判定双方学术答辩的胜败标准是:
上诉人胜诉:权威机构给出的评审结论大体上与本人灯塔计划报名报告中所描述结果一致,肯定了报名灯塔计划题目中的某项内容、结果实现了数学理论或实践方法的创新。
被上诉人胜诉:权威机构的评审结论大体上与知乎专家团给出的评价结果一致。

(附文:控辩双方的学术评语)
上诉人的自我评价是:在基础数论的多个内容方向上先后实现了以新的实践为依据,对传统的整数,素数、余数,小数的相关理论、实践算法进行了重新释义和完善规范。其代表成果是得到的二十八个初等数学定理、若干特性公式已及由新理论开发出的高精度计算工具。这些原创结果简单直观、直通实践,给从费马、欧拉时代至今几乎一直在原地踏步的基础数论带来了看得见的明显变化。

被上诉人方专家团给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是:该项目是数学民间科学研究,该系列研究的“创新性”与项目所述不符,实际多为已经经过数学专业界充分研究的理论。该项目使用不科学的方式进行研究。与同时代主流观点不完全相符。研究者未受过相关专业系统教育。以《余数循环节理论》为例,其中所提出的内容并不是新东西,可以在华罗庚《数论导引》第3.8节中找到相关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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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从费马、欧拉时代至今几乎一直在原地踏步的基础数论带来了看得见的明显变化。///佩服你真敢吹啊  发表于 2024-8-1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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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9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案情进入僵持的现状,本着科学创新的内容是真是假必须用科学方法解决的宗旨,上诉人于3月28日向合议庭提出:聘请社会第三方加入完成答辩、评审的解决方案。这种方案的核心内容是:由法院出面联系、委托、聘请社会专业科技成果评审机构主持学术答辩会并出具评审报告。事前双方约定,学术答辩会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这是本人向法庭提出的解决方案。敢吹也敢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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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不听你的狗屁,法院自己有专业的判断。不需要你来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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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要解决当事人的法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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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1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事做判决的,不是解决你的需求的!文盲!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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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院为全社会服务,我不是社会公民吗?  发表于 2024-8-2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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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乎方坚持称自己专家团所作出的学术评价正确,上诉人也坚持自己有学术自信与专家团答辩,你让法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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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办需要你操心?你有资格当法官?  发表于 2024-8-2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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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4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解决案件双方的法律诉求,我向法官反映诉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与我有没有资格当法官有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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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所做的一切只是行使一个公民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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