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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im

\(\huge\color{red}{\textbf{集论白痴孬种蠢疯不会算集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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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5-4-15 09:02
记\(A_n=\{m\in\mathbb{N}: m>n\}\;(n\in\mathbb{N}),\) 则对\(m\in\mathbb{N},\)
\(m\not\in A_k\,(k\ge  ...

elim孬种,支撑自然数体系的其础理论是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整数的笫一生成法则,\(\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 n+j)\)在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第一生成法则中,\(\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的定义均为\(\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 n+j-1)\)的后继。就是在Weierstrasd意义下,\(\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也是存在的,它表示离散函数y=x在x→∞+j时的函数值。elim务必注意,在Weierstrasd意义下离散函数y=x的在(x→∞)时极限值可以认为不存存在。但在皮亚诺或康托尔理论中\(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客观存在的。因为这个\(v\)是表示“若干单位的叠加,也表示
自然数集\(\mathbb{N}\)中元素的个数”,康托尔认为他的这个解释是不会引起质疑的(参见康抚尔《超穷数理论基础》p43页,P75页),其如果自变量x→∞不存在或有意义,Weierstrasd的极限理论也就无从说起!畜生elim在数学上的“发现”很多,如elim发现集合A不含其补集\(A^c\)元素,从而证明了\(H_∞=\phi\);如“发现”了【凡自然数皆为有限数】,从而证明了他的“非空及空”定理;……elim的“发现”虽然很多,但其应用却只有一个,就是证明了他的【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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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孬种,支撑自然数体系的其础理论是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整数的笫一生成法则,\(\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 n+j)\)在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第一生成法则中,\(\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的定义均为\(\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 n+j-1)\)的后继。就是在Weierstrasd意义下,\(\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也是存在的,它表示离散函数y=x在x→∞+j时的函数值。elim务必注意,在Weierstrasd意义下离散函数y=x的在(x→∞)时极限值可以认为不存存在。但在皮亚诺或康托尔理论中\(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客观存在的。因为这个\(v\)是表示“若干单位的叠加,也表示自然数集\(\mathbb{N}\)中元素的个数”,康托尔认为他的这个解释是不会引起质疑的(参见康抚尔《超穷数理论基础》p43页,P75页),其如果自变量x→∞不存在或有意义,Weierstrasd的极限理论也就无从说起!畜生elim在数学上的“发现”很多,如elim发现集合A不含其补集\(A^c\)元素,从而证明了\(H_∞=\phi\);如“发现”了【凡自然数皆为有限数】,从而证明了他的“非空及空”定理;……elim的“发现”虽然很多,但其应用却只有一个,就是证明了他的【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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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4-15 22:04 编辑

对于\(H_{\infty}=\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n+2,……,\)\(\quad (A_m:=\{m\in\mathbb{N}:m>n\}\);
1)若\(m\in\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N_{\infty}\),则m是\(\{A_n\}=\{A_1,A_2,…,A_{\infty}\}\)的公共成员,但不是\(A_m\)的成员。这是因为\(H_{\infty}=\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只是\(\{A_1,A_2,…,A_{\infty}\}\)这无穷多个集合的交集。根据elim的孬种定义\(m\in\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N_{\infty}必有m>{\infty}\),所以\(m\notin A_m\),从而也就环会产生什么矛盾。因此N_{\infty}\)必有成员,即\(\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ne\phi\);
2)对\(m\in\mathbb{N}\)有\(m>m+1\le v\),\(v\)不小于所有自然数也没有什么错。也不会产生什么矛盾!
3)假定\(v\in\mathbb{N}\},则根据v,A_n\)的定义\(v\notin A_{v-j}\quad j\in\mathbb{N}\);
elim帖子中的三处矛盾,均是由elim只承认有限自然数,不承认无穷自然数。更不承认超穷自然数而导致的。所以elim才是集论,分析,代数等全方位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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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5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5-4-15 19:36
记\(A_n=\{m\in\mathbb{N}: m>n\}\;(n\in\mathbb{N}),\) 则对\(m\in\mathbb{N},\)
\(m\not\in A_k\,(k\ge  ...

放你娘的臭狗屁!对于\(H_{\infty}=\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n+2,……,\)\(\quad (A_m:=\{m\in\mathbb{N}:m>n\}\);
1)若\(m\in\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N_{\infty}\),则m是\(\{A_n\}=\{A_1,A_2,…,A_{\infty}\}\)的公共成员,但不是\(A_m\)的成员。这是因为\(H_{\infty}=\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只是\(\{A_1,A_2,…,A_{\infty}\}\)这无穷多个集合的交集。根据elim的孬种定义\(m\in\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N_{\infty}必有m>{\infty}\),所以\(m\notin A_m\),从而也就环会产生什么矛盾。因此N_{\infty}\)必有成员,即\(\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ne\phi\);
2)对\(m\in\mathbb{N}\)有\(m>m+1\le v\),\(v\)不小于所有自然数也没有什么错。也不会产生什么矛盾!
3)假定\(v\in\mathbb{N}\},则根据v,A_n\)的定义\(v\notin A_{v-j}\quad j\in\mathbb{N}\);
elim帖子中的三处矛盾,均是由elim只承认有限自然数,不承认无穷自然数。更不承认超穷自然数而导致的。所以elim才是集论,分析,代数等全方位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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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5-4-16 00:49
记\(A_n=\{m\in\mathbb{N}: m>n\}\;(n\in\mathbb{N}),\) 则对\(m\in\mathbb{N},\)
\(m\not\in A_k\,(k\ge  ...

真是无聊!这种重复上百次的宿帖,我的回复与以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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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e\color{blue}{\textbf{孬种顾左右而言他, 就要盯住不放}}\)  发表于 2025-4-16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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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4-16 07:18 编辑

真是无聊!谎言千遍仍是谎言!这种重复上百次的宿帖,我的回复与以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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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e\color{blue}{\textbf{孬种顾左右而言他, 就要盯住不放}}\)  发表于 2025-4-16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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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无聊!谎言千遍仍是谎言!这种重复上百次的宿帖,我的回复与以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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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e\color{blue}{\textbf{孬种顾左右而言他, 就要盯住不放}}\)  发表于 2025-4-16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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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如果你觉得你这些宿帖讲的都是真理,既然你【对挑战顾左右而言他就要盯着不放】,那么你又何必玩弄把这些帖子发了删,删了又重发的把戏呢?既然你那么有理,又怕什么把这些帖放在论坛,让关注这些问题的坛友客观评判呢?老夫面对你的挑衅,从未顾左右而言他(如实与否,我的回复现在都还存留网上,供网友评判)。老实说,退休老头有的是时间,以宿帖应对宿帖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觉得如此干耗有些实在无聊!elim,数学中没有戈陪尔效应,谎言千遍仍是谎言!对应这种宿帖挑衅,最好的回复就是“与以往的回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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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e\textbf{和以往一样顾左右而言他的孬贴需要追讨}\)  发表于 2025-4-16 09:17
\(\Huge\textbf{不被关注的贴子可以删除}\)  发表于 2025-4-1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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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6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无聊!谎言千遍仍是谎言!这种重复上百次的宿帖,我的回复与以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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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e\textbf{和以往一样顾左右而言他的孬贴需要追讨}\)  发表于 2025-4-16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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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16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记\(A_n=\{m\in\mathbb{N}: m>n\}\;(n\in\mathbb{N}),\) 则对\(m\in\mathbb{N},\)
\(m\not\in A_k\,(k\ge m).\;\) 从而 \(m\not\in\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forall m\in\mathbb{N}).\)
由\(m\in\mathbb{N}\)的任意性知, 自然数的子集\(\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不含任何自然数\(\\\)
故\(\;\;\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m\in\mathbb{N}: m>n\}=\varnothing\) 是集合交定义的简单推论.
集论白痴蠢疯顽瞎不会算集合交,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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