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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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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一般说来,数学定理公式只有通过严格的数理证明才能算是最后确认公式正确。而当因某种原因而暂时不愿公布原始证明,但不公布证明又不能最后确定这个定理的绝对正确之时——
这里就试图另外的一种证明方法,通过这样的方法虽不是取代原始证明而是给出一个类似数学归纳法那样的与原始证明有着同等效力对定理公式的确认正确的新的方法——
——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
(待续,欢迎参与讨论)
发表于 2014-4-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说得很好?
比唱的还好听!
然而做起来就不如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首先,数学之定理者,确定之理也,公式者,公用之式也,通用之式也,适合于任意自然数之函数计算法则也。既然适合全部,首先必须适合部分,适合1,2,3,…。不能适合局部,即不能适合全部,“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的标准”。也就是不能被验证正确的公式就首先就可以肯定必然是错误的。
那么,能够被验证正确的公式是否一定就是正确的呢?
(待续,欢迎参与讨论)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法国数学家费马于1640年提出了以下猜想:
    他发现
F1=2^(2^1)+1=5
F2=2^(2^2)+1=17
F3=2^(2^3)+1=257
F4=2^(2^4)+1=65537
F5=2^(2^5)+1=4294967297
    前4个是质数,因为第5个数实在太大了,费马认为是质数.
由此提出(费马没给出证明),形如Fn=2^(2^n)+1 的数都是质数    1732年,欧拉算出F5=641*6700417,不是质数,宣布了费马的这个猜想不成立,它不能作为一个求质数的公式.以后,人们又陆续找到了不少反例,如n=6时,F6=2^(2^6)+1=274177*67280421310721,不是质数.至今这样的反例共找到了46个,却还没有找到第6个正面的例子,也就是说目前只有n=0,1,2,3,4这5个情况下,Fn才是质数.
由此看来,我们并不能因为验证了个别的数字公式成立,就认为公式对所有的数字都成立。那么,验证到什么数字什么情况之下才能确定验证成立呢?
(待续,欢迎参与讨论)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多少年来,学界一代又一代地一直把这个“奇闻轶事”津津乐道,这个故事似乎成了“验证不能作为证明的”最有力的佐证。岂不知这样的故事根本就不能说明这个道理。它能够说明的道理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的数学家们也不过是些不动脑子思考就会人云亦云的庸才罢了!
(待续,欢迎参与讨论)
发表于 2014-4-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楼主是吃黄豆嘎巴嘎巴的,撒尿哗哗的,说话咋咋的,第二天一早就蹬腿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下面引用由任在深2014/04/01 11:06am 发表的内容:
楼主是吃黄豆嘎巴嘎巴的,撒尿哗哗的,说话咋咋的,第二天一早就蹬腿了?
这里欢迎理性讨论问题的人,不欢迎咬人的疯狗!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什么样的公式可以确定为定理呢?偶以为具备如下条件者可以确定:
1、给出了严格的数理证明的公式具备充分条件。
2、可以被验证的公式具备必要条件。
3、不可以被验证的“公式”不具备任何条件。是错误的。
种种原因还没有给出(没有公布)的公式要满足充分条件的必须再具备如下条件——
(1)公式中存在引起函数变化的所有因素即自变量。
(2)可以用稍大样品的数据验证无误。
道理是,所有的定理公式都必然具备以上两点,任一点的缺失的公式都是错误的。而缺失了原始的证明并不是关键,因为原始的证明揭示的是函数变化的规律,而通过稍大样品数据的验证即是对这样的规律的严格检验。
(3)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验证的结果是用“=”表示的唯一结果,如果这样的结果不是用“=”而是用别的符号例如“~”则另当别论。
(欢迎理性讨论的人,不欢迎咬人的疯狗)
发表于 2014-4-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下面引用由moranhuishou2014/04/01 04:06pm 发表的内容:
什么样的公式可以确定为定理呢?偶以为具备如下条件者可以确定:
1、给出了严格的数理证明的公式具备充分条件。
2、可以被验证的公式具备必要条件。
3、不可以被验证的“公式”不具备任何条件。是错误的。
...
楼主根本不懂数学!
还奢谈什么数学定理,公理?
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满嘴放炮?
还振振有词-----掐几吧念经------邪咒?!
     心术不正的人,还想探讨数学?
     想白毛了也是不可能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理公式之逻辑证明方法(探讨)

那么,费马的猜想错在哪里呢?为什么说数学家们都是些不动脑子人云亦云的庸才呢?
偶以为,费马错就错在
(1)公式中不存在引起函数变化的所有因素即自变量。
我们知道,决定一个自然数x是不是素数的关键是不能被所有的不大于根号x的素数整除,而费马的猜想根本就没有涉及这些因素,
F1=2^(2^1)+1=5
F2=2^(2^2)+1=17
F3=2^(2^3)+1=257
F4=2^(2^4)+1=65537
之所以是素数纯粹是巧合,刚巧这几个数不能被不大于根号x的素数整除。这样的巧合是绝对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的。费马数怎么可能持续是素数呢?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
41+2,41+2+4,41+2+4+6,...连续41个都是素数,但绝不可能一直持续都是素数。其道理与费马数是一样的。
F5=2^(2^5)+1=4294967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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