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解决
设有三个集合N,A,B,C
N={n|n=1,2,3,…} (自然数集)
A={a(n)|a(n)={1,2,3,…,n},n=1,2,3,…}
B={b(n)|b(n)={1,2,3,…,n,n+1,…2n},n=1,2,3,…}
C={c(n)|c(n)={1,2,3,…,n,n+1,…2n-1},n=1,2,3,…}
即
N={1,2,3,…}
A={{1},{1,2},{1,2,3},…}
B={{1,2},{1,2,3,4},{1,2,3,4,5,6},…}
C={{1},{1,2,3},{1,2,3,4,5},…}
作映射:
f:N→A,x→y=f(x)={1,2,3,…,x}
g:N→B,x→z=g(x)={1,2,3,…,x,x+1,…,2x}
h:N→C,x→t=g(x)={1,2,3,…,x,x+1,…,2x-1}
则f,g,h都是一一映射。
(1)N是否属于A?
(2)N是否属于B?
(3)N是否属于C?
(4)用现在的实数论观点,N应该是属于A的。那么A中的元素“N”在N中的原象是什么呢?
对于(2),(3),(4),现有的实数论理论没有办法回答。由于(4)回答不了,(1)也就成了疑问。
对于(1),如果N属于A,则N是A的“最后”一项,因为在N中不存在最大的自然数,因此在A中也不存在最后一项,因此应当定义N不属于A更合理一些。
设D={d(1),d(2),d(3),…}为一“可列”集,它的幂集为P(D)。
令F={d(1),d(3),d(5),…},则F是D的一个无限子集。如果在前面定义了N不属于A,那么F也就不应该属于P(D)了,而P(D)是D的所有子集的集合,从而F又应当属于D。从而得到N不属于A也不够合理了。
任何一个数学理论系统,都是一个公理系统。要这个系统完备,首先要提出合适的公理,且公理间必须无矛盾。最初的原始性定义其实与公理的作用是等价的,因此大多数数学理论系统并没有提出公理,而是给出一些原始性的定义,那么这些原始性的定义也要合适、合理,且具备无矛盾性。
现在的实数论所以存在许多不可解决的矛盾,就是原始性定义不够合理,并且定义间有矛盾,还使用了一些不定义的概念,由不定义概念推出的结论还会有多大的可信度?这样的结论权威们说它对就对,而别人作出同类的结论,权威们说你错你就错。错对已经没有客观标准,标准存在于权威们的主观之中。在这方面,实数理论与几何理论差得太多了,尽管几何理论也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
比如关于几何的希尔伯特公理体系就认为比较完备了,但你仔细分析剖面的定义与剖面定理的证明,总给人以存在循环错误之嫌。
那么要解决实数论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对一些原始性的定义进行修改,即重新定义。比如,怎样理解有限与无限,可列集的定义,无限集间的一一映射及判定……
本人正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初步尝试的结果已经在东陆论坛上发了一些不够成熟的帖子。以后不但要把那些帖子重新整理、修改、综合,更主要的是作进一步深入的研究,那时还请网友们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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