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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著名文献证明“√2不是有理数”的第一句话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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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著名文献证明“√2不是有理数”的第一句话都错了
杨六省
yangls728@163.com
①“设等腰直角三角形斜边与一直角边之比为 α:β 并设这个比已表达成最小整数之比。”
(参见[美]M.克莱因.古今数学思想(第四册)[M]. 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史翻译组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 版社,1981:37)
②“为了证明,试假定其反面:设有分数 p/q,其平方为(p/q)2=2.我们可以假设 p/q是既约分数,即p和q是没有公约数的.”
(参见[前苏联]菲赫金尔茨.微积分学教程(第一卷,第8版)[M].杨弢亮、叶彦谦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版:第1页)
③“如果√2是有理数,那么由事实1可知,√2可以写成一个化简后的分数,……”。
(参见[美]拉菲·格林贝格.普林斯顿数学分析读本[M].李馨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20年第1版:11.)
④“假设√2是有理数,那么存在两个互质的正整数p,q,使得√2=p/q,……”。
(参见薛彬/主编.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七年级下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1版:58.)
上述文献第一句话的前半句是对的(指假设√2是有理数,即假设√2=p/q(p,q 都是整数)),但后半句是错的(指假设的√2是有理数可以化成最简分数,即指由假设的√2=p/q(p,q 都是整数)可以推出√2=p/q(p,q互质))。理由是“如果论证的前提不真(这里指反论题虚假——笔者注),那么就不能确立其结论的真,即使从前提到结论的推理是正确的。”(转引自欧文·M·柯匹、卡尔·科恩.逻辑学导论(第11版)[M].张建军,潘天群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61.)
由于证明中的第一句话是错误的,所以,这个方向性的错误就注定了论证的无效性。理由是,就算否定了√2=p/q中的p和q互质(注: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也不能说明√2=p/q中的p和q不都是整数(注:依据无理数的定义,这才是真正要证明的事项)。
为了帮助理解,不妨打个比方。某人从未打过父亲。为了应用反证法证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假设“某人打过父亲”(注:这个反论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下面的推理是不允许的:既然假设了“某人打过父亲”,所以,他要么已经停止打父亲,要么尚未停止打父亲,因而,可以用后者中的其中一个代替原来的反论题——“某人打过父亲”。这样一来,原本要否定“某人打过父亲”,就变成了要否定“某人已经停止打父亲”或“某人尚未停止打父亲”。问题是,不论否定后者中的哪一个,都表明另一个成立,都表明“某人打过父亲”,而不是“某人从未打过父亲”。
需要谨慎注意的是,一定要把应用反论题进行推理(注:反论题的表述不发生改变)与对反论题本身进行推理(注:这个推理结果将取代原反论题)区别开来,前者是在合理应用反证法,后者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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