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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篇大论:批“斯露化雨”关于《费马大定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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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斯露化雨兄“证明费马大定理”中的两大概念错误及其它

筱宇
【按:以下内容,本来是打算作为斯露化雨《怀尔斯栽了,让我们的数学专家们也很没面子。唉,这个佩雷尔曼呀!》的跟帖,讨论该楼中一些网友提到的数学概念问题,但不明原因在那里很长时间无论如何无法发出。考虑到这些内容与该楼的原标题关系不大,而且讨论清楚这些问题,对数学爱好者都是有用的。所以重新整理改写以后在此单独开楼。其中引用到的“上文”均指该楼中的帖子(楼的序号可能因斑竹删帖而变化)。
因时间关系,为避免无限期拖延,决定边改写边发。所以文前所列提纲仅做参考,不排除发一半后又有改变。】

【一】看斯露化雨兄的“证明”方法框架,就足以将其否决掉
【二】推理正文段中存在的基本概念错误
【三】保留谬误1而去掉谬误2及其他错误后的版本
【四】去掉谬误1及其他错误后而保留谬误2的版本
【五】谬误1的错误性质说明
【六】谬误2的错误性质说明
【七】不要以为最基本概念“太简单”就可以随意丢掉随意违背

【一】看斯露化雨兄的“证明”方法框架,就足以将其否决掉

斯露化雨兄的大作中“证明费马方程无正整数解”的方法框架是:

(1)先假设费马方程有正整数解;
(2)然后从费马方程出发,“化出”两种形式的一元高次方程;
(3)宣称两种形式应该“同解”,而“同解”就应该满足他说的“引理2”;
(4)但经过比较各项系数,发现不可能满足“引理2”;
(5)认为得出矛盾,按反证法的规则,得出:费马方程没有正整数解。

他的“引理2”的叙述是:同解的一元p次方程的对应系数相等。这其实是代数中的一个定理,严格的叙述应该是:同解一元代数方程的标准型中同次项系数对应相等。

其实,读者只要粗略看一下他的证明文字,不必细致了解他的思想,就可以断定他的证明“一定有错”了。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
他的(2)、(3)、(4)步骤中,根本没有用到“有正整数解”这个假设!
这表明,他的“得出矛盾”,不是因为“假设有正整数解”而得出的,
完全是自己的推理错误而得出的!

我说的“根本没有用到”,并非“没有说到”。
说是说到了,几乎每一步推导前面都说上了一句“如果有正整数解,那么……”,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是说到了,几乎每一步推导前面都说上了一句“如果有正整数解,那么……”,
但是所有说到之处都等于没说,
因为,检索其全文你会发现,所有说到“如果有正整数解”之处,实际上,下面的推导均跟解是不是正整数毫无关系。

例如,说:“如果y的解是正整数,设它为a,可以写出:y=a。”
难道,解不是正整数的时候,就不能“设它为a,可以写出:y=a”吗?

又例如,“如果y的解是正整数,可以移项得y-a=0。”
难道,解不是正整数的时候,就不能“移项得y-a=0”吗?

这里有什么必然联系呢?毫无联系。

我曾经问斯露化雨兄:

您不妨想一想,假如有人把您的这个证明全文抄了去,仅仅把里面的“如果有整数解”,替换成“如果有实数解”,其余一字不差完全不改,
得出结论说“费马方程没有实数解”,
那么,你能找到他的错吗?

显然,仅仅根据斯露化雨兄的这个证明框架,就有充足的理由把他这个证明pass掉了。

但是,我们的目的,不是给谁下裁判,而是希望通过讨论大家都有所收获。
如果只是pass掉,而不去具体分析(2)、(3)、(4)步骤中有哪些推理错误,那不是我们的目的。

具体分析(2)、(3)、(4)步骤,可以更进一步挖掘我们的出错根源,提高我们的水平。
所以,本文还是要把重点放到他的推理正文(2)、(3)、(4)步骤去。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推理正文段中存在的基本概念错误

所谓“推理正文段”即上文所说的(2)、(3)、(4)步骤,是指“反证法”中,做了相反假设以后,到推导出矛盾之前的那一段。

如要仔细计较,斯兄的“证明”中可说小错数不清,但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不去谈那些非本质的,不难纠正的小错了。
只说最主要的,集中于两大问题。

谬误1:
他以“只考虑正整数,不考虑虚数”为借口,把实际上正整数范围内同解而复数范围内不同解的方程y^p - a^p = 0和(y - a)^p = 0,称作“同解方程”,去引用他的“引理2”。

须知,“引理2”这个定理中,要求的“同解”是狭义的同解:必须考虑所有复数根,还必须考虑重根的重数。“只考虑正整数,不考虑虚数”,应该是不可以引用这个定理的。

谬误2:
他把多元方程中某些未知参数“看成常数”,从而把多元方程“简化为”一元的时候,把采用不同的线性组合构造出来的不同未知参数当成已知常数,得到的不同一元方程,硬说他们是同一个方程,硬说应该“同解”。

把多元方程“简化为”一元。这种做法在一定条件下并非不可以。但是这样把不同的线性组合出来的不同方程硬说成同一个方程,这就大错特错了。

这两个谬误,只要有一个,就足以把白证成黑,把黑证成白了,而斯兄的两个谬误同时存在。

为了便于理解,我把斯兄的证明文字改写成两个版本,每个版本都只存在一个谬误。如此,都足以“得到”同样结果。
各位不妨看看。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保留谬误1而去掉谬误2及其他错误后的版本

假设费马方程x^p + y^p = z^p有正整数解(p为奇素数);
将方程中的z、x看做常数,可以得到一个y的一元方程。整理及移项得:
y^p - (z^p - x^p) = 0; (A)
因为p是奇数,所以若有解必唯一。
假定有解y = a(非零),等式两边p次方再移项得:
y^p - a^p = 0; (B)
再将y = a移项成标准型y - a = 0,等式两边p次方得:
(y - a)^p = 0; (C)
若(A)有解则(B)和(C)应该同解。按照引理2,将其展开为(B')和(C'),比较系数:
y^p + 0*y^(p-1)   + 0*y^(p-2)    +  ……   +  0*y    - a^p = 0; (B')
y^p - p*a*y^(p-1) + p*(p-1)/2*a^2*y^(p-2) - …… + p*a^(p-1)*y - a^p = 0; (C')
可知如果同解必须同时满足以下p+1个条件:
p次项:         1  =  1
p-1次项:       -p*a  =  0
p-2次项:   p*(p-1)/2*a^2 =  0
…………
…………
1次项:      p*a^(p-1) =  0
0次项:       - a^p  =  - a^p
显然不可能同时满足(因为p与a均非零)。
矛盾。
费马方程x^p + y^p = z^p无正整数解。

注:关于上述“若(A)有解则(B)和(C)应该同解”的理由,在斯兄的最早版本中的叙述是:
本问题中不考虑虚数,p是奇数,所以若有解必唯一。
这段话在“证明”的原文中的措辞记不清楚了,但在网上讨论时,斯兄反复强调的就是这一个说法。
后来的版本中,将这段措辞去掉了,但保留了上述由(A)到(B)和(C)的变换推导过程,只是将他们后移到了与下述谬误2的那些变换穿插在一起了。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续1楼)

【三】保留谬误1而去掉谬误2及其他错误后的版本

假设费马方程x^p + y^p = z^p有正整数解(p为奇素数);
将方程中的z、x看做常数,可以得到一个y的一元方程。整理及移项得:
y^p - (z^p - x^p) = 0; (A)
因为p是奇数,所以若有解必唯一。
假定有解y = a(非零),等式两边p次方再移项得:
y^p - a^p = 0; (B)
再将y = a移项成标准型y - a = 0,等式两边p次方得:
(y - a)^p = 0; (C)
若(A)有解则(B)和(C)应该同解。按照引理2,将其展开为(B')和(C'),比较系数:
y^p + 0*y^(p-1)   + 0*y^(p-2)    +  ……   +  0*y    - a^p = 0; (B')
y^p - p*a*y^(p-1) + p*(p-1)/2*a^2*y^(p-2) - …… + p*a^(p-1)*y - a^p = 0; (C')
可知如果同解必须同时满足以下p+1个条件:
p次项:         1  =  1
p-1次项:       -p*a  =  0
p-2次项:   p*(p-1)/2*a^2 =  0
…………
…………
1次项:      p*a^(p-1) =  0
0次项:       - a^p  =  - a^p
显然不可能同时满足(因为p与a均非零)。
矛盾。
费马方程x^p + y^p = z^p无正整数解。

注:关于上述“若(A)有解则(B)和(C)应该同解”的理由,在斯兄的最早版本中的叙述是:
本问题中不考虑虚数,p是奇数,所以若有解必唯一。
这段话在“证明”的原文中的措辞记不清楚了,但在网上讨论时,斯兄反复强调的就是这一个说法。
后来的版本中,将这段措辞去掉了,但保留了上述由(A)到(B)和(C)的变换推导过程,只是将他们后移到了与下述谬误2的那些变换穿插在一起了。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续2楼)

【四】去掉谬误1及其他错误后而保留谬误2的版本

假设费马方程x^p + y^p = z^p有正整数解(p为奇素数);

设 x = y-r,代入费马方程,并整理及移项得:
2*y^p - p*r*y^(p-1) + p*(p-1)/2*r^2*y^(p-2) - …… + p*r^p*y - (r^p+z^p) = 0
将r、z看做常数,方程看做y的一元方程,化为标准型(乘以1/2)得:
y^p - p*r/2*y^(p-1) + p*(p-1)/4*r^2*y^(p-2) - …… + p*r^p/2*y - (r^p+z^p)/2 = 0 (A)

再设 z = y-t,代入费马方程,并整理及移项得:
0*y^p + p*t*y^(p-1) - p*(p-1)/2*t^2*y^(p-2) + …… - p*t^p*y + (x^p+t^p) = 0 (B)

将方程(B)中的t、x看做常数,也可以得到一个y的一元方程。
因它们仅仅是变量间的替换所以应该同解。所以应该满足引理2(对应项系数相等)。

但是,方程(B)的p次项系数为0,说明它最高次项顶多为p-1次。故不管这些常数取什么值,(B)和(A)都不可能满足引理2。
矛盾。
费马方程x^p + y^p = z^p无正整数解。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续3楼)

【五】谬误1的错误说明

谬误1的问题,本来是该一点就明的。然而,这两个问题在论坛里扯了数年了,至今扯不完。
其实,稍有头脑的人,只要一看x^p - a^p = 0和 (x - a)^p = 0方程这两个方程,就应该立即发现“引理2本来就不成立”了!这两个方程展开后本来就是不满足“对应系数相等”的!

在开始证明之前,就应该很容易看到:
如果您把“仅仅实数解相同”就叫做“同解方程”的话,那么“引理2”本来就不该成立。
如果您说“引理2成立”的话,那么就必须考虑虚数解,而不该“仅仅考虑实数解”。

这些道理,从最近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斯兄心里已经知道错了,只是硬着头皮用绕弯子的办法死不改口。

比如,他辩解说:“我没有说他们同解,我说的是‘如果……’才同解”,可是谁都能看出,他的“如果……”的条件,跟推导步骤是不是同解变换毫无关系。

我不相信那没有能力看出自己说话的荒谬。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续6楼)

【六】谬误2的错误说明

谬误1的问题,说起来“绕弯”比较多,但也不难说清楚。
“把多元方程看作一元” 不是“可以不可以把某些变元看作常数”,“可以不可以把多元方程看作一元”的问题,而是如何看的问题。
过去已经讨论过很长时间了,现在因为时间关系,只举一个例子吧:

比如方程:x+d=100 (A)
如果把x和d都看做未知数,那么它是二元一次方程,有无穷多个解。

(顺便解释一下,前面看到有朋友用到“不定方程”说法,其实通常所谓“不定方程”一语,就是用来称呼“有无穷多个解”的方程或方程组的)

如果把d看作常数,那么它是x的一元一次方程,有且仅有唯一的一个解。也就是说,存在且仅存在唯一的一个x的值,可使该方程成立。

这话都是对的。

例如,
如果d取常数3,x+d=100就是一元方程x+3=100,有唯一的一个解x=97;
如果d取常数8,x+d=100就是一元方程x+8=100,有唯一的一个解x=92;
…………。

然后我们学斯露化雨兄的样子,将方程(A)进一步变换:令d=r-x,代入方程(A),得

x+(r-x)=100 (B)

再把其中的r看做常数,把方程B看做x的一元方程,那么

如果r取常数100,方程B就是x+(100-x)=100,有无穷多个解(不管x等于几方程都成立);
如果r取不等于100的任何一个常数,方程B都是无解的(不管x等于几方程都不成立)。

然后,您再研究:当d和r分别取几的时候,方程A和方程B是x的“同解方程”呢?
结论是:
不管d和r分别取几,方程A和方程B都不可能“同解”!

不管d取几,方程A永远都是有且只有一个根!
不管r取几,方程B都不可能是有且只有一个根(或者无解,或者有无穷多个解)!

方程A和方程B,用斯露化雨兄的话说,就叫做“仅仅是变量间的替换并不涉及未知数x,所以A和B等价。”
按斯露化雨兄的上下文看,他的所谓“等价”显然就是“同解”的意思,否则他做的文章上下文讲不通了。

然而这里明明不可能同解!错在哪里了?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续前15楼)

错在哪里?错在说话的人不懂的什么叫“一元方程”。

“一元方程”顾名思义,只有一个符号代表未知数,方程中的其他符号全表示“已知数”,换句话说,方程中的其他符号所代表的东西,是不随便改换的。
所谓“把d看作常数”,也就是说,d所代表的数是“已知数”,不改换的。这才能成其为“一元方程”。

如果您要“换一个d值”,那么对不起,换了以后的方程,虽说还“可以看做是x的一元方程”,但已经是“另一个”一元方程,而不是改换d值前的同一个一元方程了。

但方程B中的同一个r,在x不同的时候,对应于方程A中的不同的d,

也就是说,方程B中的“同一个”r的方程,不可能对应方程A中的“同一个”一元一次方程。

怎么还可以保证同解?

为了便于叙述,我们举的是一个相对简单的例子,
但正因为它太简单,所以只有在恰好凑出像“无解方程”和“恒等方程”这种特例时,才能找到这种能说明问题的情况。
高次方程显然会比一次方程复杂得多。所以,这种情况是更容易出现。
这样的例子,以前举出过不计其数了。
(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还没有发完,先说两句——

一个数学证明,特别是这样简捷清晰的初等数学证明,如果错了,很容易找到错在什么地方,很容易驳倒。即使有很多的错误,也有一个是“要害“,只要指出”要害“,没有人能狡辩过去的。像这样的一二三四五六七的长篇大论,正好说明没有抓住”要害“(本来就不存在),完全是在胡搅蛮缠,也正好说明本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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